“可惜我家那个败家子儿没来,不然让他跟你儿子玩。”贵妇叫邵曼怡,是任湘君的闺蜜,她只是客气一下,说完立马自顾自开始吐槽,“不过沈思芸也没来,幸亏他们全家在欧洲没法来,否则又得看她秀,要不是她命好继承了家业,又生了个沈征,谁有那个闲心捧着她,想想就烦。不过说起沈征,你知道他刚刚收购了一家公司吧,光我们家就得了这个数!”

她伸出两只手比划了两下,表情夸张地笑道,“要不说沈思芸命好,沈征怎么没投胎到我肚子里呢,真是的。”

冯星遥对贵妇间的话题不感兴趣,邵曼怡提的一串名字,他只知道沈征。沈征现在是沈家的一把手,也是A市富豪圈最年轻的掌权人,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但是名声赫赫。在他的领导下,沈家的财富和地位,已经跃居富豪榜榜首,连冯军这种眼高于顶的人,对沈征这个晚辈,也是客客气气的。

这般人物,跟冯星遥完全存在于两个世界,他随手端了杯香槟,边扫视场上的人,边漫无目的的走。他只想露脸,并无意与人结交,所以没人来找他,他也没去找人。

毕竟大家都现实的很,冯家谁是继承人,所有人都清楚。

就在冯星遥自得其乐,捏了块小蛋糕想垫垫肚子时,身边的人群出现骚动。

“沈征来了!”

“不是吧?不是不来吗?”

“啊!真的来了!”

在周遭的影响下,冯星遥不免顺着众人议论的中心看去,本来分散的人群已经逐渐向中心聚拢。冯星遥的视线穿过人群,看到了传说中的沈征。

除了身份显赫,沈征的外表也同样出众,他身高接近一米九,完美的身材比例堪比超模。五官综合了父母的优势,线条流畅,棱角分明,英俊得不像凡人。他唇角总是挂着一抹笑意,深潭似的眼眸仿佛含着浓浓的情谊,跟他对视超不过三秒钟,就会忍不住脸红心跳。

而且他还单身。

所以,二十八岁的他,不仅是大家崇拜钦佩的对象,还是圈子里最抢手的结婚人选。可以这么说,A市富豪圈的男女老少,岁数小的想嫁给他,岁数大的想把家里晚辈嫁给他。

“完蛋,我们在门口聊天就好了,这会儿挤不过去啊!”

“过去你好意思跟他说话?”

“我远远的看看他就够了,好帅,嘤!”

冯星遥看着沈征,对方自带光环,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被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对各种人的问候都能游刃有余。

自己跟人家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其实冯星遥心里并无波动,一来跟沈征差距太大,二来也无交集,他只是像看客似的欣赏这番热闹,顺便解构沈征的礼服。

职业病,看到好看的衣服就在脑海里试图还原制作过程。

正在琢磨是否能有更好的色彩搭配和版型改进时,身在人群中心的沈征突然侧过脸,目光跟冯星遥当空一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