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死罪人桑蒂斯!烧死罪人桑蒂斯!”
民怨在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中酝酿、发酵,最终变成?沸腾的潮水,汹汹地冲向中央广场。
珞珈拉着?伊尔的胳膊,逆着?潮水,来到?了桑蒂斯在若摩城内的庄园。
说是庄园,其实就是占地大一些的别墅,院子里有前后两个花园,位于王宫附近寸土寸金的地段,闹中取静,院中花木葳蕤,显得主人有十足的雅致。
或许是桑兰人民还不知道?异种猎人团长名下有这份产业,这里竟然没有被愤怒的民众找上门来,依旧保持着?静谧。
让珞珈比较惊讶的是,这竟然是一座建成?不过两三年的新建筑,外墙上用金粉勾画的花纹没有斑驳褪色的迹象,院中的花木不是细枝嫩叶,就是明显移植自?外地,显得蔫头?耷脑,生机不足。
“我还以为,依桑蒂斯那个脾气,为了彰显自?己的贵族身份,会住进那种贵族家庭传承几百年的宅邸呢。”
看出了珞珈的惊讶,伊尔也有些惊奇:“他居然大费周章地建了一座新房子来住——以我对人类的了解,这是暴发户才喜欢做的事情。”
而贵族往往会住进有悠久历史?的宅邸——这倒不是因?为贵族喜欢住旧房子,而是因?为城内城外的好地皮就只有那么多,早早就被人建了房子在上面。想?要住在好地段,就只好买下别人手里的老房子。既然有现成?的房子,又何必拆掉重建?修缮修缮也就行了。暴发户没有贵族的地位,买不到?真正的好地皮,只好去买次一等的地皮,兴建新的房子。
虽然桑蒂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一个暴发户,但他既然对贵族的身份有如斯执念,又怎么可能去做暴发户才做的事情?
珞珈环顾四周,有些迟疑地说:“你觉不觉得……这附近的宅邸,都有些……新?”
不仅是桑蒂斯的庄园,连带着?整条街道?上的房子,都新得像是近几年才营建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