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春海裤裆里还有根钉子扎着呢,再不去医院怕是要废了,连连点头。
宋南烟不紧不慢,从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翻到空白一页,“签字。”
祝春海一开始还不肯,但是宋南烟身后的混混往前以上,他立刻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摁了手印。
宋南烟这才满意,“滚吧!”
祝春海捂着裤裆,深一步浅一步的出了胡同,索性他今天穿的是黑裤子,即便是有血也看不清。
背过弯去的时候,他眼底闪过一抹阴戾的恨意。
宋南烟!
走着瞧!
等祝春海走了,宋南烟才跟身边的几个混混道歉,“刚才谢谢你们了。”
为首的混混叫李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这是说哪儿的话,您是锐哥媳妇儿,就是我们大家伙的媳……”
他话没说完,就被身后的人踢了一脚,赶紧改口道:“是我们大家伙的大嫂!锐哥平时没少照看我们,我们护着您也是应该的。”
人人都觉得混混穷凶极恶,避之不及。
人人也都说徐锐泽在外头一群狐朋狗友。
宋南烟也是这样以为的。
却不想他们比那些标榜正经的人有情有义一百倍。
想她跟祝春海几年的感情,到头来换来的只有侮辱和轻贱,却在一群混混这里看见了尊重,这些,都是因为徐锐泽。
宋南烟觉得胸口闷着的气儿散了不少,“走,去国营饭店,我请你们吃饭。”
几人眼前一亮,“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