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话的腔调其实本来就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咬字时会有一些气体充斥在口腔中,这才是让人觉得她说话很“电影”的原因。
用这样的腔调讲话,在演戏时很容易变得做作,但是如果和平常一样自然的话,那么整体的氛围也会直接上一个台阶。
打个比方,如果让完全没有演技的人去演情绪很饱满、且人设完全不贴近生活的玛丽苏霸总剧,那么呈现出来的效果一定比演日常生活中的情景更好。
毕竟第一种无论谁来演都没有代入感。
知恩穿着起球的旧毛衣、宽大的牛仔裤和帆布鞋,坐在便利店用泡面碗暖手的样子,实在是太过于贴近生活了。
她的美丽掩盖在土气的穿搭和急匆匆人潮中,并没有人发现。
当然,她自己也没有发现。
“美而不自知”,这一点对于一个每天会有成百上千的人在网络上夸赞自己容貌的人来说,实在是有些太难演,但是知恩却演的很好。
她并没有去刻意设计眼神的躲闪,反而一直看着李琛的的手。
她平静、逆来顺受、甘于现状,那些自卑被她藏匿在生活的苦痛当中被当成了她的一部分……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脱胎换骨的那一天。
当然,也就不会表现出明显的自卑了。
知恩对角色理解的很好,再结合薛景元讲戏,便完全塑造出了这样完美的“自卑小镇女青年”的形象。
而穿上李琛随手丢给她的衣服时,她也并没有演出观众喜闻乐见的“脱胎换骨”之感。
这对于她来说,仅仅是一件衣服而已,虽然看上去很漂亮,但是和自己的旧毛衣没什么区别,都是用来蔽体和御寒。
“好看”对于她来说,是很奢侈的。
哪怕穿上了这样的衣服,她也从来没觉得这件衣服会属于自己。
她站在薛景元身边,偏头看向一旁还在看剧本的李琛,他的眉头紧紧皱着,似乎在为自己屡次没有演出来需要的效果而苦恼。
知恩朝他走过去。
“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
“……?”
李琛没说话,只给了一个疑惑的眼神。
“看来你是觉得好看的吧——”
知恩刻意拉长声音,语气里带了调侃。
“谁觉得了?真自恋。”
李琛翻了个白眼。
但是因为还在苦恼着一会儿的戏,翻白眼的力度没有平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