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自己的肢体,比如手肘,来顶撞对方的手腕,当然不能用武器,毕竟武器是自己吃饭的家伙,要是断了可就危险了。
用击打对方身体部位的方式来将对方的兵器格挡开,然后自己侧身前闪,并且往前撞击,同时用匕首划开对方的脖子,对方往往就会在这一击之下毙命。
就算对方运气好,或者经验丰富,防护及时没有让这一击得手,那也没有关系,因为自己之前已经特意前冲了,而自己的身体就会直接撞击到对方的腹部,不管有没有真的撞到,对方都会因此失去重心。
而失去重心的对手是最好对付的,这时候对方往往是中门打开,不管是攻击心脏,脖颈还是划开对方大腿的动脉,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哈维尔行动之前的训练中,他也曾经这么训练过成员,并且也亲自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应对做法。
近身作战的秘诀是什么?秘诀就是快,只要攻击的速度够快,那么就可以一直占据攻势。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是克劳萨一直信奉的信条,要让对方不断防守,寻找对方的破绽,而不是承受对方的攻击,让自己露出破绽。
忙就容易出错,出错了就是机会。而手枪,相比于步枪和其他枪械,最大的优势就是轻,可以和匕首进行配合。
手枪的缺点是子弹的射程相对于步枪和机枪等火力没有那么远,子弹的威力会随着距离的增加,惯性和动能的减弱而慢慢减小。
但这在克劳萨看来,不仅不是缺点,反而是优点,因为这一点就让手枪子弹的爆发力在近距离达到了最高的程度,并且,即便无法杀死对手,也可以让对手露出破绽。
很不错的方法。但是在现在的克劳萨看来,这还不够,刚才那一枪,虽然击中了自己,但是没有击中自己的致命部位,击中了自己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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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经的自己来说或许是个麻烦,但是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讲,已经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还不够啊,想要战胜自己,至少要击中自己的心脏或脖子的其中一个才行,所以,还是仰仗一下匕首吧。
“当然,这招是我临时想的,第一次用,下次会更加熟练的。”
从一开始,里昂就没有指望着能够用正常的战术战胜克劳萨,想要战胜克劳萨,自己必须要出奇招。
里昂同样了解克劳萨,如果是一板一眼的打法,那正是克劳萨的长处和强项,自己肯定不能在他擅长的领域内击败他,那就将他拖入自己擅长的领域好了。
既然自己临时计划中的第一步已经走完了,那么就该走第二步,也就是随机应变了!
这一次的战斗,是一次毕业考试,这一点里昂已经从克劳萨的打法之中看出来了,既然是毕业考试,那自己就得给出自己的答卷。
用他教的东西,肯定是战胜不了他的,他教给自己的东西,自己或许没有办法钻研的比克劳萨更好,但是自己可以整点属于自己的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