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这么想着,再想到兜里的钱,沈国平摇摇头,钱不够,材料也不好买,想要弄塑料大棚,今年是肯定不行了。
不过偶尔偷偷拿点蔬菜出来倒是可以,借口么,还是用公社里的老头吧。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叶淑玲将昨晚没有吃完的大米饭加水做成了粥,配上窝窝头和蒜茄子和糖蒜,这顿早饭除了缺点蛋白质,简直完美。
“对啊,我说还缺什么呢,空间里面还没有鸡鸭鹅呢。”
想到这里,沈国平又想到,明天是农历十五,隔壁公社大集的日子,好像可以去赶集,集市上应该有卖家禽的。
“今天不用开荒了,我在家歇歇,这两天的镐头抡的我两条膀子生疼。”
吃饭的时候,沈连宝如此说着,沈国平听到,就偷偷的给他的粥里面加了一些生命之水。
实际上,家里人都喝了不少的生命之水了,他家的水缸里,每天都会被他往水里面掺生命之水。
家人的身体素质都在默默的提高。
换成以前的沈连宝,如果连着干这么多天,两条胳膊早就肿了,这种时候的大镐头,那是真的沉,然后抡起镐头刨树根,是实打实的力气活,没有点力气的人绝对干不了。
“你今天要出去么?”
沈连宝见没人搭理自己,只能找沈国平说话。
“嗯,一会儿吃完饭打算上山,明天不是隔壁公社有集么,我要去赶集,如果能碰到的话,我想买只鸡回来。”
“这时候买鸡?咱家可没有粮食喂。”叶淑玲听到后,发表如此意见。
“那就杀了吃肉呗。”
沈国平的话引起老爹的调侃。
“你这是兜里有钱了,都想花钱买鸡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