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麦考尔刚刚分析完。”Kiko快速说,“约翰最后一次发出信号是在大约十五小时前,位置坐标你们收到了。但驼铃的人也在那里活动,麦考尔入侵了他们的通讯,发现他们在那片区域搜索了一整天,死了至少三十个人,杰哥,”

Kiko顿了顿,“那些人是约翰杀的。”

张杰的手指微微收紧,三十个人。

约翰一个人,在弹尽粮绝、身负重伤的情况下,杀了三十个追兵。

不得不说,约翰的业务能力一如既往的彪悍,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出现下滑。

“他的信号消失了,”Kiko继续说,“可能关闭了通讯,也可能……但我更倾向于前者。因为麦考尔说,如果他被抓了,驼铃不会还在那片区域继续搜索。”

“他在躲。”张杰说,“在等我们。”

“对。”

张杰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保持通讯,随时更新。我们进沙漠后,你负责无人机侦察,给我们开天眼。”

“明白。”Kiko说,“对了杰哥,麦考尔让我告诉你,驼铃的追捕半径大约五十公里,他们的搜索队形是以采石场为中心向外扩散。你们从东南方向切入,那里是他们搜索的盲区,因为那片区域是另一个部落的地盘,他们不敢轻易进去。”

“收到。”

张杰挂断电话,看向豺狼和伊芙。两人已经准备就绪,豺狼背着他的GM6,伊芙腰间别着两把手枪,手里端着AK-103。

“出发。”张杰说。

三人走出土坯房,外面天色已经开始变暗。沙漠的黄昏短暂而绚烂,天空从金黄渐变成紫红,再融入深蓝。远处的地平线上,最后一缕阳光正在消失。

张杰跳上第一辆越野车的驾驶座,伊芙坐进副驾,豺狼上了第二辆车。两辆车发动,引擎的低吼在空旷的沙漠里显得格外清晰。

张杰看了一眼导航,屏幕上闪烁着一个红点,那是约翰最后的位置,距离他们大约一百二十公里。

他踩下油门,越野车冲下沙丘,向着那片未知的地方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