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一起,在家里吃饭。”
当温芷若用那双能溺死人的,温柔的眸子看着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我感觉,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了一下!
窒息!
一种混杂着心疼、怜惜,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的复杂情绪瞬间,就淹没了我!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张因为动情,而显得愈发楚楚动人的俏脸。
我差点就没忍住想把她,一把,搂进怀里!
告诉她,以后有我!
但,理智,还是像一盆冷水把我给浇醒了。
我,叶凡算个什么东西?
一个刚退伍月薪三千……哦不,现在是不知道多少薪水的,小保镖。
我拿什么,去保护她?
拿什么去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
我心里,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温……温教授,您……您别这么说。”我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干巴巴的,屁话。
“天不早了,您……您早点休息。”
“我……我先走了。”
说完,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我不敢再看她那双眼睛。
我怕我再多看一眼,我就会彻底,沦陷在她那片,温柔的海洋里。
我抱着那个沉甸甸的画筒,像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一路,狼狈地跑回了我的宿舍。
“砰”地一声,关上门。
我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心,还在“砰砰”地狂跳。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画筒。
脑子里,全是温芷若刚才那副,梨花带雨又含情脉脉的模样。
“操!”
我烦躁地,低骂了一声。
这他妈的,叫什么事啊!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我就醒了。
不是自然醒,是……被自己帅醒的。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一身崭新的,阿玛尼休闲装的男人。
我感觉,有点不真实。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这话,真他妈的是至理名言。
换了身皮我感觉我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少了几分,保安的土气。
多了几分,富家少爷的……
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