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武三年的正月,在辽东的酷寒与江南渐起的湿暖交替中,缓慢而坚定地翻过最后一页。二月二,龙抬头,风从东南沿海吹来,带着咸腥的水汽,拂过南京城头新换的“振明”战旗,旗角上积了一冬的尘灰与肃杀似乎也被拂去些许。
江南布政使司咨议局内,气氛与月前相比,已然不同。那份送往武昌的《合资兴办市舶海关及护航事宜契约》草案,终于有了回音。不是正式的批复,而是林慕义以个人名义,写给陈子龙及参与谈判的几位核心士绅、海商的一封长信。
信被小心地传阅。林慕义的笔迹从容而有力,对草案中诸多争议条款一一做了回应,既有原则性的坚持,也有出人意料的让步与前瞻性的指引。
“船引年费,首年参股者折半,此议甚妥,可照准。然可增补一条:凡新造之船,若采用武昌所示新式船图、或雇请指定匠师指导者,首三年船引费可再减两成。”
“货物税则,大体可从。然‘丝瓷茶糖’十抽二,可细分品级。上品仍旧,中下之品,若专为开拓新港、与西夷争市,可视情酌减。另增‘火器、书籍、精铁、良种’等物为禁运之列,私自出海者,货没官,人重处。”
关于“巡海水师”,林慕义的批示最为详尽:“水师乃国之爪牙,断不容商贾私掌,此节无移。然商船自卫、编列护航之议,可略作变通。许参股海关之商团,合股组建‘护商船队’,船、炮、人皆自备,但须在水师衙门登记造册,悬挂特制旗号,接受水师临时调遣与稽查。其剿匪、护航之功,按例赏银赐爵,然不得干预水师军务,更不得私占海岛、擅开战衅。首批护商船队,暂定名额为三,须有可靠保结,经武昌、南京、福建三处水师衙门共核。”
这等于是在朝廷水师之外,开了一个有限度的、受严格监管的民间武装护航口子。虽仍诸多限制,但比起之前完全不允许商船拥有武力,已是巨大突破。更让几位海商代表心跳加速的是最后一段:
“开海非仅通商,更在拓土。凡有商船队能发现无主之岛、开拓新港、招徕土民归化,或自西夷、土番手中夺得适宜耕种、泊船之岛屿,经水师勘验属实,报朝廷核准,可授予该商团该岛屿十年至三十年不等之特许经营权,赋税从优。若能寻得高产新作物、紧要矿藏,另有重赏。”
拓土!封爵!特许经营权!这些字眼如同烧红的烙铁,烫在在场每一个有心海上事业者的心头。眼前仿佛不再是秦淮河的桨声灯影,而是碧波万顷之外,等待插上汉家旗帜的无数岛屿和财富。
“王爷……王爷真是……”那位泉州海商代表声音有些发颤,不知是激动还是震撼,“魄力非凡!”
陈子龙将众人的反应看在眼里,心中稍定。他知道,林慕义这番批复,不仅是回应江南的诉求,更是为整个国家的未来,落下了一枚极其重要的棋子。将民间对财富的渴望,引导向开拓海洋、与西夷竞争的方向,这步棋若成,华夏或将走出一条全然不同的道路。
“诸位,”他轻咳一声,待众人安静下来,“王爷深意,诸位既已明了。接下来,便是如何将章程细则完善,并尽快付诸实行了。开春在即,海况转好,时不我待啊。”
新一轮,但气氛已截然不同的商讨,在南京这座古老官署内热烈展开。而这次,争论的焦点不再是“要不要”、“该多少”,而是“怎么做得更快”、“谁能占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