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的存款虽然比不上姜家留下的,可也有两千块。这里面,一半都是当初前夫给的聘礼。
这些钱,她活着一天就得攥紧一天。将来老了与其赌孩子的孝心,还不如握在手里的钱来得踏实可靠。
第二天,安香芹说到做到,带岁欢去百货商店买了一身新衣服,还有那双抵得上普通人一个月工资的小皮鞋。
“妈妈我走啦。”
“妈等你好消息!”看着女儿欢快的背影,安香芹笑着嘟囔,“这小皮鞋踩起来,声音是好听啊。”
岁欢穿着新皮鞋,啪嗒啪嗒地走远,每一步落在安香芹耳朵里,都是金钱的声音。
区政府三楼的小会议室,岁欢一推门进去,里面坐着的四个年轻男子目光齐刷刷落在她身上,一时都看呆了。
“小姜,很准时啊。”
身后传来赵姐的声音,她回头看过去,就跟一位年轻姑娘目光撞上。
岁欢身上这件新衣服,是件嫩黄色的确良衬衫。
这几年人人都穿黑灰蓝,没人敢穿得太扎眼。嫩黄色浅而不艳,却格外鲜亮,不少小姑娘都动心了,就是没人下手。
不是嫌贵,而是这颜色太挑人了。
现在大部分人肤色都偏黄偏暗,穿这颜色不仅不精神,反而显得更黑了。
可岁欢白啊!
她白到发光,嫩黄色一上身,整个人水灵得像刚剥壳的鸡蛋。趁别人还在犹豫,她正好直接拿下。
和她对视的这位姑娘,就是犹豫不敢买的人之一。
此刻看岁欢把这衣服穿得白嫩动人,心里瞬间酸溜溜的。
梁书雪身上穿的也是崭新的确良,头发更是梳得一丝不苟。原本跟在表舅身后满满都是优越感,这会儿却莫名觉得自己被比得黯淡无光。
赵姐跟岁欢打完招呼,又朝梁书雪招手。
“小梁赶紧坐吧,人齐了我们就开始。”
梁书雪看了眼她表舅,一身官威的中年男人咳嗽一声,就摆着架子吩咐赵姐带她入座,又交代几句才离开。
赵姐脸上笑着,把梁书雪引到空位上,心里却翻了个大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