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什么啊,人家可是大团长,别说领养个孩子,他就是鳏夫带俩娃,照样有大姑娘愿意嫁!”
“说的也是,洪团长长得也好呢。”
议论声都在身后,没人敢问到洪向山面前。
怵他一身气势,大院的小孩见了他都躲着走。
岁欢就不怕他,所以洪向山特别喜欢她。
送消息那天,岁欢还一口一个爸爸地叫他,无论谁纠正也不改。
犟的很,洪向山更喜欢了!
他觉得跟岁欢有缘,这就是老天给他送的女儿。
试探着那么一提,岁欢也特别干脆,于是两人就成了干亲。
其实洪向山不是不想结婚,而是这些年一直冲在危险第一线,哪有时间啊!
明年他就四十了,从前觉得这样也很好,可自从有了岁欢,突然就尝到了有孩子的滋味。
只是他还不知道,不是所有小孩都是岁欢。
有的熊孩子让人哭笑不得,有的熊孩子让人七窍生烟。
不过现在的洪团长,感受到的全是幸福快乐。
又在阳市待了七天,干瘦的小姑娘脸上渐渐养出了肉肉,去东市的日子也到了。
这些天岁欢一直跟洪向山呆在一起,去的都是食堂操场之类家属待的地方,没再认“有用的爸爸”。
不过洪向山这个干爹被她笼络的很好,此时扒着车门依依不舍。
“老黎,你可照顾好欢欢啊!包里我给她带了吃的,孩子饿了你就拿给她!”
黎志泽就是这次要去东市军区出差的人,顺理成章被老搭档交代了重要任务。
陶宁坐在后座,岁欢坐在副驾驶黎志泽的腿上。
“干爸,我会想你哒!”
“诶!干爸也想你!”
头一次体会到跟孩子分别的洪向山心里这个酸,酸的眼睛都热腾腾的。
他伸手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发,又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才慢慢松开车门。
“东市那边我已经托老战友接你们了,要是找不到人就回干爸这来,知道吗?”
“知道啦!”
军车缓缓发动,这年头路上车少,还没有不许探身的规定。
岁欢将半个身子都探出车窗,小胳膊使劲儿挥个不停,跟还站在原地的洪向山道别。
“干爸!我还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