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哥们,自己见义勇为救人民于水火,然后你现在告诉我自己犯罪了?还特么是三年起步十年不一定封顶的?!
“不是已经判她死刑了嘛?反正都要枪毙了我趁她还不是人消灭了不仅没立功还犯罪了?没有这么搞的吧?!”
白晨曦表示墙裂不服!
万越烈娓娓道来:“虽然死刑犯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死刑,但在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死刑之前,其生命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只有法律授权的特定机关,如法院、镇魔司等,按照法定程序才能执行死刑,未经授权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
“而李芸,作为失控灵武者,自然要有我们镇魔司镇压消灭,因此,非镇魔司人员的你,无权审判其生命。”
白晨曦拍案而起,不敢置信又无言以对,即便不是法律条文,从道理来说也还真是这么个理。
“那……那我…我戴罪立功怎么算?”
万越烈翻到第二张,“介于当事人白晨曦是出于阻止其加重社会危害、保护民众、见义勇为,且事后留在原地自首,后认罪态度良好,依洪都人民法院判处……”
白晨曦满眼希冀抬头看着万越烈。
“三年有期徒刑。”
“啊?!”白晨曦双手抱头,双腿发软跌回座位。“那不还是要蹲号子嘛?!吾命休矣!”
说罢,双手捂住心口向后仰去,脸上是痛苦面具,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穿着橙色马甲,在铁窗里望天流泪的场景。
万越烈看着她这副戏精上身的模样,嘴角几不可查地抽动了一下。
柳清也默默推了推眼镜,遮住了眼底一闪而过的无奈。
“咳,”万越烈清了清嗓子,打断了她的悲情表演,“判决书还没念完。”
白晨曦立刻“垂死病中惊坐起”,眼睛瞪得溜圆:“还有转机?!”
万越烈拿起第三张纸,语气依旧平稳无波,但内容却让白晨曦瞬间活了过来:“……但鉴于当事人白晨曦情节轻微,且身负特殊能力,对社会有潜在价值,并连续对社会带来过显着贡献,经洪都人民法院与镇魔司洪都分部联合裁定,予以缓刑三年执行。”
他放下纸张,看向瞬间从地狱回到人间的白晨曦:“简单说,就是判三缓三。未来三年,你只要遵纪守法,别再去‘见义勇为’地干掉谁,这刑期就不用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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