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荷就这样一个人,每天上学读书,放学了自己学着做饭。
平时穿的衣服鞋子都是村里大娘大婶子帮着做。
至于学费什么的倒是不缺,曲胜男手里有不少钱,足够她读到高中的。
在曲荷十九岁的时候第一次高考,差三分没有考上医科大学,于是又复读了一年,打算第二年再考一次。
结果第二年高考,曲荷自认为考得不错,进医科大学肯定没问题。
只是,她的钱几乎没有了。
所以考完试就进城打工。
结果进城后打工不是那样容易的。
工作倒是能找到,可除掉吃住的费用,根本就剩不了多少。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住。
如果住旅店,费用高且不安全。
但要是租房,一两个月的短租很少有,再加上住房的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的添置,同样要耗费很多钱的。
就在她犹豫着想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就碰到了一个招保姆的隋姓顾客。
对方家里雇了好几个保姆,但其中一个负责院子里卫生加上侍弄花草的保姆摔断了腿,所以想临时找一个接替上。
曲荷想着有地方吃住还能挣钱,加上打扫院子加上洗车并侍弄花草,这些她都在行,所以就说能做两个月。
就这样,曲荷到了那个隋家。
只是,她还没做满一个月,隋家的三女儿和曲荷同岁的隋娟就作出事了。
隋娟霸凌一个女同学,她以为那个女同学是个穷学生呢,结果人家只是低调。
她当时下手重了,把人家打成了重伤。
出了手术室后就成了植物人。
也是巧了,远远地被人给看见了。
于是,隋娟就吓得跑回家躲了起来。
隋家父母都是商人,非常有钱。
等打听出来对方的身份后,吓了一身冷汗。
欺软怕硬的他们也惹不起人家,于是,就想着让隋娟去自首。
隋娟学习一般,但因为欺负人习惯了,所以有事就找人替她背黑锅成了习惯。
这不,她就看上了曲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