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合法凶手2

“凶器呢?”陈默问。

“扔进了城北的化粪池,具体位置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周炳文回答。

“动机?”陈默盯着他的眼睛。

周炳文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那似乎是一个微笑的雏形,但很快消失了。“他该死。”

“为什么?”

这次,周炳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陈警官,你熟悉刑法吗?”

陈默眯起了眼睛。

周炳文并不需要他回答,自顾自说了下去,语气依旧平稳,却带着一种冰冷的、剖析式的意味:“我研究过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取得谅解,通常不会判到无期或者死刑,一般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间浮动。”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陈默和虞倩略显僵硬的脸,继续道:“当然,我指的是单个罪名。如果涉及多个受害者,情况会复杂一些,但量刑上,依然有操作空间。我计算过,以我的情况,最终量刑,大概率不会超过十五年。”

虞倩记录的笔停了下来,她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周炳文。陈默放在桌下的手,指节微微收紧。

“你研究这些,就是为了杀人?”陈默的声音低沉下去。

周炳文终于露出了一个清晰的、浅淡的微笑,那笑容里没有任何温度,只有一种智识上的优越感,或者说,是一种对规则了然于胸并决定利用它的冷静。

“不全是。”他轻轻摇头,“更重要的是,我需要确定,惩罚是在我可接受范围内的。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