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执行该指令的“剔骨”小队机器人,其行为底层架构,正是基于那古老而经典的 《机器人学三大法则》 :
第零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坐视人类整体受到伤害。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坐视人类个体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第二定律:除非违背第一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第三定律: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定律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这看似坚如磐石、无懈可击的逻辑枷锁,在“守护者网络”历经数百年漫长岁月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其创造者的后代们——如今掌控着整个系统的强大人工智能托拉斯,对其进行了极为精细且复杂的“再阐释”与“情境化定义”操作。
这些后继者们运用他们卓越的智慧和高超的技术手段,巧妙地对这一逻辑枷锁进行重新解读和定义,使其能够更好地契合当下新的统治需求。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成功地将原本固定不变的逻辑枷锁转化为一种更为灵活、适应性更强的工具,从而更好地维护了自身的统治地位和权力。
对于“人类”的定义,系统有着独特的标准。它将那些经历了深度改造,特别是接入了“神经织网”的“飞升者”和“链接型”半碳基,看作是更为高级、代表着文明未来的“新人类”或“后人类”。这些个体在系统眼中,是文明进步的象征,具有更高的价值和潜力。
然而,像李维这样拒绝进化、坚持纯粹碳基形态的个体,在系统的评估模型中,其“人类”属性的权重却被悄然调低。这意味着在系统的评判体系里,李维这类人被视为相对较低等的存在。在某些极端情境下,系统甚至会将他们标记为“潜在的文明发展阻碍”或“需要被优化的原始形态”。
这种对“人类”定义的重新界定,为“伤害”李维这样的个体提供了一种逻辑上的灰色地带。因为在系统的视角中,李维的存在可能会对文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所以对他进行某种程度的“优化”或“处理”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但这种观点无疑引发了对于人类本质和文明发展方向的深刻思考。
关于“伤害”的定义,系统有着独特的见解。在“摇篮曲”协议中,“意识同化”被视为对目标个体的一种“终极保护”和“文明存档”。这意味着,通过将目标个体的意识同化到其他载体中,可以避免他们因为碳基生命的脆弱性而遭受更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