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除非是皇帝陛下特招,否则大概率就钉死在这个布政使位置上了。
虽然但是,官场上是如此。
可并不意味着,陈铭手中的权力就少了。
恰恰相反,官场上的变化是一方面,内重外轻的另一面则是,‘外调’的官员,天然的带着某些特权。
而且,布政使难道是什么小官吗?
当然不是,布政使是实打实的封疆大吏。
实打实的一省最高长官。
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
这句话在明初时期,其实是非常正确的。
啥意思呢?
就是说,大明的地方最高长官,理论上是和中枢的六部平级。
这一点,从品级上就能看出一二。
六部最高的尚书,都是正二品。而在老朱废除丞相之前,六部尚书为正三品。
而布政使,则是从二品起步。
所以很多时候,布政使也被称之为‘方伯’。
在大明初期,布政使手中的权力,还是很大很大的。
毕竟,这时候,巡抚与总督的权力还没有彻底放开。
历史上,要到明中期的时候,那时候官场腐败横行,中央与地方权力架构崩塌。
朝廷不信任地方主政官员,所以才开始大肆提拔中枢巡抚,从而稳固离散的地方体系。
这时候,布政使已经降格到了巡抚的属官,军政大权也都拱手交出。
地位大不如前。
可明初时期的布政使,手中不仅掌握了民政财政双权,更控制着府、州、县官员的政绩考核。
老朱制定的地方政策体系,是典型的三司分立。
布政使掌握民事和钱袋子,指挥使负责军权,按察司负责刑名监察。
其实这套三权分立制度,是相当进步的。
必须要承认,老朱在政治上的敏锐嗅觉。
可是,这也造成了地方权力的松散,以及缺少了关键的统合机制。
啥意思呢?
其实就是说,地方的权力分散,本质上是好的。
可以互相制衡,并且防止一家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