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待原告被告到齐,王之章一撩衣袍坐上堂去,遣人将李肃状纸宣读。
王之章拍案道:“被告冯觉你可认罪?”
冯觉被人捆来,身上绳索尚未解,满目冒火的瞪着王之章。
王之章见他这般目中无人的模样,哪里又会给他好脸色看,冷声问道。
“你们算什么,凭什么把我绑来,我没有罪。快将我放了,你们知道我姐是谁么?”
冯觉高声喊道,王之章执掌益阳知府办案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嚣张之人。
冯觉不肯好好回答,王之章转而询问一旁也是满面怒容的李肃道:“堂下原告李肃,你可有证据?”
李肃向前一迈步,将一个包袱递给衙役,接着道:“大人,这就是我在冯觉家中所找到的证据,还请大人过目。”
冯觉一见到这包袱,面露惊恐,不知这包袱怎就到了李肃手中。
王之章看向包袱中尽是带血衣物,服饰华贵,与冯觉身上所穿样式相似,又使人去比对过鞋子尺码自是一厘也不差。况且冯觉脖颈处一道长长的伤痕难以掩饰,任谁一眼都能瞧明原委。
“冯觉,你可还有话要说?”
冯觉见知府王之章竟不护着自己,似要秉公执法,心中慌了神。姐姐远在京中,即便有事也难相救。
现下只能拖延时间,总要单独与王之章见上一面,威胁一番才是,心下反复思虑过,方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