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妈,快把孩子抱下去安抚一下,这孩子哭得那么厉害,肯定是吓坏了。”陈香梅吩咐李妈。
“好的,老夫人。”
杨建华被李妈和佣人抱走,李思钰走到陈香梅面前,跪了下来。
“妈,对不起,我实在是不能没有天明,所以才会这样做的,请你原谅我。”
“算了,我既然答应给你最后的机会,就会说到做到。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必须跟我签一份协议。”
协议的内容是,如果李思钰不能痛改前非,还再一次出现这样的行为,那么她将自己主动离开杨家,不再以任何理由或者寻死的方式逼迫他们。
同时,以后杨建华交由佣人们照顾,李思钰不能单独带杨建华外出。如需外出,必须有保镖跟随。
这个条件,虽然看起来有些苛刻,但是陈香梅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这个女人竟然敢拿自己亲生骨肉的性命来逼迫他们,就怕她以后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而跟她签订这个协议,同样也是希望她真的能痛改前非,这样总比毁了一个人要强。
李思钰毫不犹豫,就签了这个协议,只要不离婚,只要能继续当杨太太过豪门生活,她什么都能答应。
为了安抚佣人们,陈香梅给了她们每个人十万块的补偿,而最终她们还是继续留下来工作。
而李妈被摔碎的手镯,自然是救不回来的了,所以陈香梅又重新送了她一个。
自那以后,李思钰的确是痛改前非,收敛了很多,就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在杨天明和陈香梅面前,一直都是百依百顺的。
因为她的确是害怕了,害怕失去现在的富贵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