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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嘴,认命地过去为他捶背捏肩。

“唉,真舒服!”阿伟一脸享受,“左边一点,再上边一点,对对对!就是那里!啊——,舒服——哈!”

那一刻,我承认我想学分筋错骨手了。

每个需要上学的早上,阿伟总是背上书包,扶着一辆自行车在楼下等吃饭慢的我,待我下来了,便开始运起内气,飞速蹬踏自行车,硬生生把两个普通轮胎踩出了风火轮的既视感。

一到学校,他就让我下车,把两个书包都丢给我,让我先上去,他要去车库停自行车。

放学时,是上学的翻版,除了行进方向相反。

阿伟对我很好,我们俩的关系很好。买零食时,他总是分我一半;看电视时,哪怕遥控器在他手中,他也会调到我想看的频道;吃饭时,他会为我夹远处的菜,当然也会趁机嘲笑我手短;出去玩时,如果我玩累了,不想走了,他总是会背对我蹲下,让我趴在他背上,他背着我走。

我清晰地记得那一次熬夜看那种东西时

起因是那年运动会。

那年运动会上,我报了一千米长跑,很侥幸地得了第一,第二名几乎就和我同时冲线。我一到达终点,阿伟就抱着毛巾和矿泉水一路小跑过来,负责后勤保障的同学都没他反应快。“不要忙着停,先小走一段路,不然心脏适应不了转换的节奏。”

“啊,累死我了!”我挂在阿伟背上,一副无力虚脱的模样。

阿伟背着我这个人形背包,在比赛场附近的草地上闲逛了好一会儿才停下。

我们一同寻了块干净地方盘腿坐下。

“咦?这是什么?”我指着他裤兜里露出一角的粉色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