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突然传来一阵窸窣的响动,伴随着工作人员急促的脚步声。秦云回头望去,只见五六个穿着制服的工人正抬着成捆的红玫瑰往别墅里赶,花瓣蹭着竹筐边缘簌簌落下,像铺了一地碎火。走在最前面的年轻男人身形挺拔,烫着时髦的卷发,一身白色西装熨帖得没有褶皱,手腕上的百达翡丽在夕阳下闪着细碎的光。
“让让,都让让!”卷发男扬着下巴吆喝,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倨傲。小道上的富二代们纷纷侧身,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在金都,敢这么张扬行事的,除了沈家大少沈泽宇,再没别人。
秦云站在路中间没动,看着那捧得比人还高的玫瑰花束离自己越来越近。
“小子,没长眼啊?”沈泽宇终于注意到挡路的秦云,眉头拧成一团,“别人都知道让开,就你杵在这儿?知道我这花多金贵吗?碰坏了你赔得起?”
秦云的目光在那束玫瑰花上扫过,淡淡开口:“路是大家的,说话客气点。”
沈泽宇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上下打量着秦云——洗得发白的休闲裤,普通的帆布鞋,浑身上下没一件值钱的物件。他嗤笑一声:“客气?那也得看对谁。识相的赶紧滚开,别耽误我给赵灵送礼物。”
周围有人小声提醒:“这是沈少,沈家的公子……”
秦云沉默片刻,终究还是往旁边退了半步。今天是赵灵的生日,他不想因为这点小事扫了兴。
沈泽宇得意地瞥了他一眼,挥挥手带着人继续往前走,路过时故意撞了秦云一下,低声啐了句:“乡巴佬。”
秦云没理会,耳边却飘来周围人的议论:
“沈少这是准备搞个大场面啊,这么多玫瑰,得花不少钱吧?”
“听说他追赵灵追了半年了,今天肯定是要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