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扔掉高跟鞋

吾名元凯 元凯元心 854 字 2025-06-19

吾愠斥:早戒汝勿购此物!

元心悻悻:初着尚适,况饰以珠玉,价逾百钱!

吾夺其履掷地:《淮南子》有云'履不适足者,不如赤足',此七寸高跟岂堪步行?

吾解己之人字屐授之:《释名》曰'屐,解也',两足可释缚。

元心逡巡:赤足践泥,非吾所习!

吾厉声:'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况无履乎?"遂挟其高屐疾行,至岔道口,忽掷履于垃圾桶。元心急掣衣袂:"此乃坡跟,非尖跟也!

吾拈履示之:虽坡度仅十度,然《齐民要术》早诫'妇人履高,足弱骨酥'。

元心引《妆台记》:步步生莲,摇曳生姿,岂不美哉?

吾:耗财购得一双无用之履,足下何苦为这奇技淫巧伤神!鞋履之用,唯便于行止耳,岂可效颦西子?

元心:高跟鞋便算奇形怪状么?

见彼方鼓颊含嗔之态,吾实懒得与之辩驳。平日车内常备两副平拖胶履,若至海滨便可派上用场。况吾驾车时必易玄色布履,盖因律令有云:驾车者不可着便履。

元心:今日确因步履过频,此乃坡跟之履,行走尚觉轻便。谁知竟不知不觉走了这般远途!

吾:休得强辩!高跟易致踝骨扭折,此等险祸须彻底摒弃。

元心怒而转向车窗外观细雨飘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