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所说的话在随后的庭审中是否得到证实,将交由你们来决定。请记住这一点。现在由原告律师进行陈述。”
原告女人的律师是个高个男人,他站了起来,走到原告席和被告席之间的讲台旁。之前法官已经定下了严格的规矩:在他的法庭上,律师不可随意走动,更不可走近证人席和陪审团大声发言。这是为了杜绝引导。这么一看,这名法官还真是专业。
可这名律师还是有自己的小巧思。他想调整一下自己讲台的角度,好让自己面对着陪审团发言。为此,他还征询了一下法官的许可,直到法官点头。
“下午好,各位,”原告律师开口,“刚才法官所说完全正确,我所做的陈述,不过是这件案子的路线图。”
很精彩,开场第一句话就拍法官马屁。
“请容许我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律师放缓语调,这不符合他的身份,可却很容易让陪审团听清,“我想强调的是本案事实以及我方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这是一起关于公民权利的案件。在此案中,一位名叫“爱德华·洱曼”的男性公民遭警备员枪击而死。”
他停顿了一下——这是为了让所有人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他的话。可安娜眉头却开始皱起来了,因为他说的人名她似乎有点耳熟,在报纸上看见过。而且,维克多似乎还在一个早上跟她聊过。
“涉案警备员想要推卸责任,警备员这一职责让他掌握了大权,可他只满足于此。他享受权力,而不是承担责任。这名警备员就是——”
安娜没有听清。她忽然心里一沉。因为她想起来了,爱德华·洱曼是温斯科尔市报的副总编。维克多猜测他的死亡,是达西做的。他刊登了对达西不利的消息,达西报复了他。
也就是说,这名警备局的人,是达西的人。
“如你们所见,他正是本案的被告。”男性律师说出“被告”一词时,用手指着被告,像是在强调什么,这又是语言引导。于是,助理检察官平静地站起来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