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备选供应:把卡脖子写进合同

2)抽检时限

到场抽检须在24小时内给出初检结论;超时视为管理方责任,需出具说明并补救。

3)封样与复检

首次抽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整批退场。误判导致的损失按约定比例赔付。

4)追溯闭环

批次号—出厂证明—装车记录—封签号必须闭环可核验;缺一项视为“未追溯”,不得放行。

5)供货节奏变更

供应商不得以“节奏调整”变相断供。若需调整,必须提前72小时书面告知,并说明产能与原因;无合理原因则构成违约。

6)反卡脖子条款

若出现疑似外部施压导致断供(由沟通登记与行业信息交叉验证),项目可启动替代供应并对原供方进行履约降级评估。

7)履约标签

供应商进入公共项目库后,按表现赋予标签:常规/重点抽检/风险观察;标签规则公开,解除条件明确。

8)申诉与听证

供应商对标签与降级有申诉权,必要时启动听证,防止选择性执法。

写到第6条时,供应商代表明显紧张:“你们这条写出来,不就是承认有人施压吗?我们更不敢供了。”

林远摇头:“恰恰相反。写出来,才说明我们不会让你一个人扛。以前你不敢,是因为压力在暗处;现在压力一旦出现,就变成履约降级的触发因素。你供货就有护栏。”

法制科长也补一句:“条款不写‘某人施压’,写的是‘疑似外部施压导致的供货异常’,触发条件是客观可核验的登记与证据,不是主观判断。这样才合法。”

供应商代表终于点头:“行。我们愿意试供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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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公告牌更新了一张“不是灯”的制度页:

小主,

关键材料双源机制已启用

> 钢管/扣件/商砼:启动备选供应征集与入库

规则:双源原则|抽检时限|追溯闭环|供货节奏书面化

目的:降低单一供应链卡脖子风险,保障公共项目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