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一次性选择权:有人开始做生意

江门副局长被问到火大:“这他妈谁传的?”

林远在群里回:“不要骂。用HO答询打掉。”

于是,江门新增了一条官方答询节点:

HO--02|选择权与产权关系澄清

结论很直接:

选择权仅影响临迁补贴计算口径,不影响产权登记与回迁合同核心条款

若涉及合同条款变更,必须另行听证并生成条款编号

任何将选择权与产权绑定的说法,需提供条款编号,否则视为谣言

这一条一挂,群里立刻有人问中介:“你说影响产权,条款编号呢?”

中介沉默。

这就是编号的力量:它把最会带节奏的话,逼回证据。

六、主角的克制:不打击小生意,只打击割弱势

晚上,老赵给林远打电话:“你看,代办又出来了,怎么不直接一刀切全禁了?省事。”

林远摇头:“禁不掉,也不该禁。有人愿意花钱请人算,这是市场。我们要禁的是:代确认、伪造、恐吓诱导、内部渠道——这些是剥削弱势和破坏公平。”

他停了一下,补充一句:“制度不是把所有人都管死,制度是让最弱的人也能不被坑。”

这一句,是林远在“规则顾问”角色里最重要的自我约束。

他不能因为讨厌灰产,就把正常服务也一起打掉,否则制度会被人当成“管控工具”。

七、选择权最后的意义:把信任从口号变成按钮

选择权截止前一周,窗口里排队的人仍然很多。

但你能明显看出差异:

以前是“我不信你”;

现在是“我怎么操作”。

那颗“确认”按钮,像一个小小的权力交接:

政府不再只是告诉你“按我说的来”,

而是允许你在一个被定义的边界里做选择,并留下回执。

这不是民主的终点,但至少是旧改里罕见的尊重。

而且它还带来了另一个副作用——

当群众开始习惯“我有入口、有时限、有回执”,他们就会把同样的要求带到更多地方。

下一次,不只是补贴系数。

还会有人问:回迁户型分配有没有选择权?

拆迁补偿评估有没有选择权?

甚至工程验收有没有选择权?

制度就是这样长出来的:一个按钮长出来,就会想长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