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采购/合同条款不得写“成熟度≥X”作为前置;
若确需引用,仅可引用“分档触发的治理动作”,例如:
C档必须做补证清单与复测;
B档抽查频率提升;
A档抽查频率常态化。
付款/扣款只能绑定可复核交付(工单时效、补证闭环、复测记录),不得绑定总分。
老许松了口气:“这就把‘分数’从合同里拿掉,留下‘动作’。”
林远点头,继续写第三条:
3)评分只用于抽检策略与融资风险提示,不用于一刀切惩罚
低分不惩罚,触发“整改工单+补证清单”;
高波动触发抽查加密(反表演);
任何“以分数冻结拨款/停用接口”的行为必须出具书面风险说明并编号入库(银行红线流程)。
他写到这里停住,抬头看陈毅:“把银行那边拉进来。只要银行操作指引写明‘不以购买服务/不以评分作为前置’,这道护栏就能站住。”
当天下午三点半,省信息中心临时组织了一个很现实的会议——名字不花哨,叫**“评分与使用边界协调会”**。参会的人比以往更杂:住建信息处、法规处、审计联络、两家银行风控、数科公司、协会、咨询公司、以及三个试点城市的城投负责人。
会议一开场,咨询公司总监就先发难:“评分就是透明的体现,透明就应该允许比较。否则公众怎么监督?媒体怎么传播正向?”
林远没有先反驳“监督”,他先把那张“非官方排行榜”截图放上去,问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
“请问,这张榜单的红色城市是谁标的?依据是什么?数据来源是什么?有没有复核路径?如果错了,谁负责?”
会场安静了一瞬。
咨询总监还想绕回去:“公众监督不必那么严苛——”
“监督可以不严苛,惩罚不能不严苛。”审计联络的人冷冷接了一句,“榜单一出,红色城市就会被问责,问责就会逼出表演。表演一出,留痕就会被污染。最后你们监督的不是治理,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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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何经理也开口:“我们不会接受媒体榜单作为授信依据。我们可以接受系统事实评分作为风险提示,但必须可复核、可申诉、可追溯。媒体榜单不符合任何风控要求。”
协会周秘书长换了个角度:“那至少允许城市宣传自己的高分吧?这是激励。”
林远点点头:“可以激励,但不能拿分数做宣传。宣传可以讲:我们在工单闭环、字段齐全、复测通过上做得更好,拿出证据链。你宣传‘82分’,别人就会来问:我怎么从62到72?然后市场就会有人卖‘冲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