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ASSURE-01|独立安全评估挂钩
“他们最会打的就是‘商誉’。”林远说,“那我们就把每一句话都落在三件事上:事实、编号、边界。我们不评价他们好坏,我们只发布:发生了什么、依据是什么、对项目怎么处理、对干扰源怎么处理。”
第二天早上,公共接口发布《风险提示与事实说明(IH-521-0011)》。
全文不长,但结构像钢筋:
1)事实:联盟海报与“未认证不采纳”传播链(附截图hash、时间戳)
2)依据:PATCH-FAIR-01与CERT-NO-01(公开条款编号)
3)边界:不评价培训服务优劣,仅提示“不得作为采纳门槛”
4)项目处理:不惩罚项目、不扩大风险分;项目按省版规则继续推进
5)干扰源处理:列入观察名单,触发抽检与合作资格审查(公开流程)
最后一句话更像一记闷锤:
“如认为事实有误,请按公共接口提交更正申请并提供可复核证据;口头异议不进入流程。”
这句话一出,律师函的威慑瞬间掉了一半——
你可以吓人,但你拿不出证据,就进不了系统;进不了系统,就改不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