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平台那边说你们若不提交授权证明,就继续下架。你们不要把事闹大,先把页面撤了,等版权问题解决再说。”
林远只问一句:“谁说我需要授权证明?我有发布链与公证保全。请问,公共接口是公共治理文件,为什么要向供应商证明‘授权’?”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压低声音:“你不要钻牛角尖。现在是要把项目推进下去。”
“推进项目的方法很多。”林远说,“但如果推进的代价是让某家单位把公共规范变成私有授权,那这个项目不是推进,是埋雷。”
他挂断电话,转头对陈毅:“把公证回执扫描件加进EVID-IP-01,立刻发银行、采购中心、审计监督。标题就写——‘外部投诉导致平台下架:证据链替代路径’。”
刘曼补刀:“再抄送给那家技术支持单位?”
“不。”林远摇头,“不跟对手解释。解释要给规则、给流程、给能拍板的人。”
当天下午,采购中心主任亲自来了。
他一进门就问:“你们这是要把平台逼急?他们如果一直不恢复,项目怎么招标怎么验收?”
林远把公证回执、离线封存册、应急变更单三样东西按顺序摆好:“主任,平台不恢复,我们照样能走流程。平台恢复是加分项,不恢复不构成项目停摆。真正停摆的是‘口径真空’,而我们已经补上了。”
主任翻着封存册,越翻越沉默,最后抬头:“你们把事做得太‘硬’了。硬到任何人想说你们错,都得先解释这三样东西为什么无效。”
林远点头:“这就是公共接口化的意义——不是做网站,是做可复核的公共能力。”
主任深吸一口气:“我回去会把‘引用Release-ID’写进澄清公告附件。平台那边如果还要坚持下架,我会请他们给出书面依据。”
刘曼心里一松,却又被陈毅的一句低声提醒拉回现实:“林总,平台下架只是第一刀。第二刀会更狠——他们会向各市发律师函,说我们‘非法使用规范’。”
林远看着窗外,语气平静:“那就让律师函也走流程。律师函不是证据链,回执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