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痕只有半寸。
它短得不足以证明第二半印被送回,却足以推翻“取印者一路外逃”。黑账里那道奔逃影被迫停下,手臂在公灯下扭出一个不自然的回转。
第五席没有再说逃。
“既有回拖,说明取印者后悔归还。归还者仍是同一人。”
他把“归人”二字压向反痕。字一旦落下,取印、弃令、归还又会被塞回一名活体身上,第七旧号便可顺着后悔去索动机、姓名与血线。
林夜向前半步,又停住。
他掌上的布条已经烧出洞,灰白碎钉隔着公夹与伤口呼应得越来越重。回拖痕里似乎藏着一种他熟悉的旧火节奏,只要吞下一点冷灰,便可能看见那半寸之后发生了什么。
韩烈没有再按他手腕。
旧衣已经耗尽,他手里没有能替林夜挡诱问的东西。于是他只站到回拖痕与林夜之间,背对那道冷光:“想看,就看我们现有的证。别看你血里想补出的证。”
林夜闭了一下右眼,再睁开时,把吞火虫压回掌骨。
“验拖力。”他说。
人会后悔,器不会。回拖若来自归还者主动用力,痕迹应当由外向内逐渐加深;若来自返口本身的回吸,最深处就该在返口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