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看起来小巧精致的手机,但在上城区是已经淘汰许久的产品,甚至是落后的。

陆宸晏点头,“没有手机联系会很不方便,所以我买了两部,里面已经存了号码。”

说来也是,因为想着有米伽,所以季卿卿第一时间并没有想到使用这个世界的通讯方式,所以还是陆宸晏想的周道。

但这样就代表他又花了一部分钱就算是二手货,在贫民区也不会太便宜。

她又纠结起来了。

但纠结过后心一狠,她又掏出了200琅币递给了陆宸晏,“这是生活费,要买什么再告诉我吧,以后我会每周固定给你的。”

这话说的,好像她是个阔气的大老板,准备包了他这个娇软美人。

但比起目前身无分文的陆宸晏,她确实还是个“有钱人”。

而且虽然现在的她看起来更像是陆宸晏的移动钱包,可是有个很重要的关键点,原剧情中的陆宸晏是大老板啊!

她好歹也是他的救命恩人,又当冤大头源源不断的给他花钱,哪天他恢复记忆了,可不得报答报答她!

最好是拿钱砸死她!

她这个人吧,没什么出息,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被钱砸死。

陆宸晏看着放在桌子上的琅币,其实有点犹豫,可他现在讨好她的行为,不就是为了拿到钱么。

他不是没有想过和她一样去找工作,可眼下的情况告诉他不能。

顺着零散的记忆,他找到了一些东西,也证明了他曾经在贫民区呆过,一旦他在大众面前暴露的太久,一定会引起那些人的注意。

于是他摒弃了心中那点羞耻,接过了琅币,“我会还给阿季的。”

“哎,好说好说,露露也照顾我了,我们现在是互相帮助的好伙伴,不用太放在心上。”

该说的客套话还是要说。

饭也吃饱了,生活也有了盼头,季卿卿简单洗漱了一遍,便幸福的躺在小床上,准备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