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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子裹脚的原因,真的是因为流行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0 08:02:43 3次浏览

关于问题中国古代女子裹脚的原因,真的是因为流行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进取武为】的最佳回答:

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存在过许多对女人的陋习,如非洲黑人对女子的割礼,认为是贞操,而中国古代对于女子的裹足,认为好看,形容为三寸金莲。但都是陋习,而且都形成了全社性的陋习,这陋习就像魔鬼,任何女子都跑不出那魔掌,都自愿不自愿地成为牺牲品。而且越是富人,大家闺秀,越是跑不掉的牺牲品。

【2】来自网友【净水如心】的最佳回答:

说到中国古代女子裹脚,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根本不是流行不流行,也不是女子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或许和现在的某些女子过度整容多少有点相似之处。但是,所不同的是,现代女子整容是为了变得更美,本人自觉自愿的,宁可受点皮肉之苦,也非常愿意。可是,古代女子缠足,并不是她们自己乐意,而是受至少千年以上强大的传统习俗驱使,受社会环境、家人逼迫,不得不缠足。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三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独一无二的恶俗。过去西洋人把我们称为“东亚病夫”,总是以中国清代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愚昧、落后的象征,也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一,女子缠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关于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史学界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概有以下几种看法。

1,开始于夏禹:2,开始于周代:3,开始于秦朝:4,开始于汉朝:5,开始于隋朝:6,开始于五代十国。

不过,我们无论是从史料,还是从其他文化典籍里,都无法验证上述这些说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且,从后来的考古发掘的实物中,也没有发现北宋以前就有女子缠足的有效证据。多种证据都指向一个朝代,那就是北宋。

根据学者高洪兴所著的《缠足史》考证和众多史料证明,缠足之风俗应该是起源于北宋中后期,兴盛于南宋。

苏轼《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苏轼这首词,被广泛认定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女子缠足的第一首诗词作品。另外,秦少游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之句。可见,这就足以证明中国古代女子缠足是从北宋开始的。

南宋学者车若水《脚气集》说:“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意思是说,妇女缠足是从四五岁的时候开始,她们也没有犯过错误和罪过,干嘛非要受这种无谓的痛苦呢。把脚缠小了,究竟也不知是有什么用处。

根据宋代罗大经创作的文言轶事小说《鹤林玉露》记载,宋朝公主普遍都缠足,有一个女子自称是柔福帝姬(公主),因为脚大而被怀疑是冒充公主。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

显然,宋朝统治者的推崇,对女子缠足的产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据推测和各种证据证实,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让女子开始缠足的。

苏轼《菩萨蛮·咏足》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也足见缠足起自于宋朝皇族、官僚贵族阶层等上层社会。 缠足显然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连苏轼、辛弃疾这样当时的大文豪、顶流文人都有歌咏和欣赏女子缠足的篇章。

苏轼《菩萨蛮》词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辛弃疾《菩萨蛮》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句,常常为人们引用。

元代文学家陶宗仪创作的一部有关元朝史事的笔记《南村辍耕录》简称《辍耕录》)记载,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不过当时)为之者犹少”。熙宁年间为熙宁元年(公元 1068 年)至熙宁十年(公元 1077 年)。元丰年间为元丰元年(1078 年)至元丰八年(1085 年)。也就是说,在熙宁、元丰年间就已经有了女子缠足的习俗,只是那时候“为之者犹少”,意思是女子缠足者并不是太多。从而也可推知女子缠足的风俗当时出现不会太久,因此可以这样说,中国妇女缠足的风俗,应该是产生于公元十一世纪的北宋中期。这也就解释通了在北宋末年“靖康之耻”时竟然没有一个皇族女子为避免受辱而出逃的记载。因为她们脚小,跑不了。

到了北宋后期的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 年),女子缠足的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

有一本书《枫窗小牍》,是宋代袁褧(jiǒng)、袁颐父子俩所著,专门记载北宋后期、南宋前期礼仪、风俗、政事、艺文等佚闻,有记载汴梁(今开封)的见闻,也有记录临安(今杭州)的杂事。据《枫窗小牍》记载,宣和以后汴京闺阁女子的鞋被称为“花靴弓履”。

花靴,好理解,就是女子的靴子是绣着花的。弓履,意思是女子的鞋前面是翘起来的。前面翘起来的部位,显然只是放置小脚母趾的,因为其他四个脚趾已经被扭曲缠裹到脚底了。

南宋文学家、音乐家姜夔 ( kuí)《眉妩·戏仲远》词:“无限风流疏散,有暗藏弓履,偷寄香翰。”更重要的是,这时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并且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了开来。试想一下,假如女子不缠足的话,这种缠足鞋怎么会产生呢?

进入南宋以后,女子缠足的风俗得到了大力发展。从古代图绘上看,南宋时代妇女穿弓鞋的非常多。北京故宫博物院的藏画中妇女的脚也都很纤小。在后来的考古工作中,南宋妇女的缠足鞋也时有发现。可见南宋妇女缠足比较多,已经形成了风尚。到了南宋末年,小脚似乎已经更加成为当时妇女的通称或代称了。

元朝统治者起初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俘获缠足女子为乐事。《烬余录》记载:“金兀术略(掠)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说金兀术在和南宋作战中,如果抓到年轻女子,凡是不缠足的,就都杀害了。唯独把年轻未生育的缠足女子当作俘虏,留了下来。后来在同汉文化的接触过程中,女真族女子也开始缠足。这说明,南宋的时候,女子缠足已经很普遍并且已经形成一种风潮了。

二,缠足的发展史

元代时,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是他们并不反对汉族女子缠足,相反还持支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女子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女子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和风气。 这时的妇女缠足,继续向更纤小的方向迈进。

明朝建立以后,妇女缠足之风进入盛行时期。明朝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这时候,女子是否缠足,显然已经成为社会地位、贫富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了。可见,这时的社会风气,对于女子缠足极力推崇。 缠足言必三寸,据说也是始于明代。

明朝学者王鸿渐在《西楼乐府》中有“狸红软鞋三寸整”词句、明代杂剧作家朱有炖《元宫词》中也有“廉前三寸弓鞋露”的词句,都是明证。女子的脚不但要小,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也同样始于明代。明代,女子缠足在各地发展迅速,这种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事例中看出:

一是山西大同和与其接壤的位于今河北西北部的宣德府成了全国著名的缠足地区,受到小脚迷们的关注,明武宗朱厚照就经常指定在这些地区遴选宫女。

二是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yuè,砍的意思)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后来他在攻占湖北襄阳时又做过同样的事情,可见当时至少在四川、湖北妇女缠足是很风行的。

进入清代以后,据说统治者起初是反对过汉人缠足的,曾经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女子缠足之风已经在社会上形成风潮,故此,到康熙七年(1668 年)时,只好取消女子缠足的禁令。

也就是说,女子缠足在清朝达到最鼎盛时期,凡是汉族聚居地区的女子几乎都要缠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前途和终身大事。

这时候“三寸金莲”之说已经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都需要雇人抱,由此出现一个专门抱大户人家小姐走路的职业,叫“抱小姐”。这些被抱的小姐,没有人抱着就走不了路,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据说还很受欢迎。当然,这种“抱小姐”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普通百姓人家吃饭都成问题,自然是养不起“抱小姐”的。后来,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女子,受汉族女子影响,也慢慢染上了这种缠足习俗。

三,女子为什么缠足?

上面叙说了中国女子缠足之风的历史。但是,这种恶俗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我们知道,妇女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这种情况源于“三纲五常”的封建礼教。有一句话叫“女子无才便是德”。尽管现在有人诡辩说,这句话的原意不是我们大多数理解的那样,但不管你怎么理解它,也都足以说明,妇女在封建时代的地位,是非常低下和尴尬的。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属于社会人,只是掌握了统治权、话语权的男子繁衍子孙、哺育后代的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体现。这很可能是女子缠足的理论基础,也是男权社会的文化因素。至于女子缠足的直接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不良文人在文化上的推动

在这方面,如果细分,又有以下四个因素。

1,畸形审美观念

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等,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当然也不能例外。

宋代以前虽未出现缠足风俗,没有出现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以女足纤小为美的观念却是客观存在的。比如汉朝《孔雀东南飞》就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了女子的小脚。

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且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们自身的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缠足风俗产生之后,之所以能够愈演愈烈,风靡全国,经久不衰,更是离不开当时社会上的畸形审美意趣,人们无不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

2,不良文人的畸形追求和推波助澜

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赞美小脚“莲步娉婷”,“踏春有迹” ,“步月无声”,还有诗道“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的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男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最重要的先决条件。

俗语道:“脚小能遮三分丑” ,方绚的《香莲品藻》:“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就是说,一个女子,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即使容貌平庸、身材一般,也会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从而使得美人之名远扬;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齿,只要裙底莲船盈尺,便是大煞风景 ,最多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世人嗤笑。

民国作家姚灵犀在《葑菲闲谈》里叙述了一件事,就形象地说明当时人们把小脚当作女子美的重要标志,在畸形追求的社会风尚中,小脚美已经超越了相貌美。

一位杭州小伙子自美国留学回来,他的父母为他完婚,妻子是当地非常出名的“美人儿”。但小伙子只闻其名,未睹芳容,洞房花烛夜一掀女子的盖头,他大失所望,只见这“美人儿”相貌平平,只是双钩纤小,小伙子反复谛视,却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美人儿”究竟美在哪里。由于传闻带来的预期与现实相差太大,他大失所望之下离家出走。原来这“美人儿”之所以美名远扬,并不是她长相俊美,而只是在于她的一双小脚冠压群芳。

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也是封建时代许多文人士大夫们的不良嗜好。不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他们不嫌耗时、不惜笔墨地撰写文章,细细品评女子的小脚,以卑劣为乐事,以下作、荒唐当作荣幸,惟恐不能将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

比如宋代苏轼的《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可能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

辛弃疾也有一首《菩萨蛮》,其中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的语句。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方绚居然因此而名声大振。由此可见,酸腐、下作文人也为女子小脚风气的延续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砝码。 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女子小脚成为他们的一大癖好,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

更邪癖的是,他们把以妓女的小脚鞋行酒作乐,当成美事,乐此不疲。元代杨铁崖喜欢以妓女的弓鞋行酒。有一天杨铁崖、倪瓒在友人家会饮,当时席上有歌妓侑酒,铁崖兴发,把歌妓的鞋脱掉,把酒倒在鞋里,让在座的客人传递着饮鞋里的酒,名曰鞋杯。

自从杨铁崖创制鞋杯这件事传出去以后,自命风流的文人、士大夫们纷纷起而仿效,后来竟然成为一种时尚。

进入清代以后,以女子的小脚鞋当做酒杯,在猜拳行令中的流俗更广,直至民国年间也依然如故。鞋杯行酒的事在小说中也有记述,《金瓶梅》:“西门庆又将她一只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

《迷楼秘记》中讲到吴绛仙赤足擎杯,令袁宝儿扶其玉腿向隋炀帝敬酒,炀帝赐名曰“仙掌玉莲杯”。对于鞋杯行酒,明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戏曲家、军事家徐文长有诗道:“南海玻璃值几钱,罗鞋将捧不胜怜。凌波痕浅尘犹在,踏草香残酒并传。神女罢行巫峡雨,西施自脱若耶莲。应知双凤留裙底,恨不双双入锦筵。”

自从鞋杯行酒形成风气之后,又有瓷质鞋杯烧制出来供文人们饮酒取乐,明清时期景德镇就有这种青花小脚鞋杯制作出产。民国十三年(1924 年)前后,密云莲痴老人还专门请匠人张德林制成景泰蓝鞋杯。也有人制作银质鞋杯的,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祝枝山《念奴娇·咏银制鞋杯》:“玉娇三寸悭,更得一点曲生风味。味尽春心深更浅,何用搵罗挨绮。紧紧帮儿,口儿小更爱尖儿细。风流无限,怎教人不欢喜。遥想飞上吟肩,比掌中擎处,一般心醉。醉意瞢腾头上起,直到妖娆脚底。半缕顽涎,要吞吞未下,吐尤难矣。笑他当日,郭华无量干死。”

3,女子的自我认同

明代大同、宣府被视为美人产地,是因为大同、宣府女子的小脚非常出名。清末益阳小镇桃花江美人之名远扬,以至被谱为歌词,也是因为该地女子的小脚特别有名。旧时又有所谓“天下美女出扬州”的说法,其实扬州美女之美既不在容貌上,也不在身材上,而是一双“黄鱼脚”的瘦削为时人称道。有人说“天下古今的妇女,全是爱美成性,全是时髦的奴隶,她们只要能获得‘美’的称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

这话说的虽然有点绝对,但也绝不是个别现象。正是这样一种爱美之心,使得女子盲目信从、刻意修饰、力事缠足,你缠我也缠,你小我更小,何况容貌、身材、肤色都是得自天赋遗传,后天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太多的改善,惟有一双小脚是可以靠人力缠束可以改变的,靠自己的努力都有取得一双所谓的“妙莲小脚”的可能。

成也罢,败也罢,一切取决于自己,“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 ”,为了使自己超越他人,为了使自己博得一个“美”名,爱美成性、为美盲从的女子谁也不甘落后,争妍斗媚,结果使得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而不可收。

4,男权社会内外隔绝因素

缠足起因有畸形审美的要求、两性隔离制度、处女嗜好的促进等。

(二)统治者的意志

女子缠足的起源,与当时的统治者肯定相关。我们可以想想,假如当时“金口玉言”的统治者不同意、不喜欢、不支持,或者坚决反对,什么事情能够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潮流呢?

据许多史料证明,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女子是最早开始缠足的。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

苏轼《菩萨蛮·咏足》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也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也足见缠足之风起自宋朝官僚贵族等上层社会。 无一例外地都与当时的统治者们有密切关系。由于皇帝和官员认为女子小脚是美丽的,愚昧的民间也就跟风起哄,视小脚为美,乃至把小脚唤作“三寸金莲”。

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脚就是“女性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一个女子的长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超过了三寸),就会被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人们完全把摧残女子身体、女子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女子的小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让男人们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杨柳,又煞是好看。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所谓“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极度扭曲和男子心理变态的表现。

(三)封建礼制,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必然产物

从孔子“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高论开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一直延续着。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能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成为现实,也能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的事实,女性如果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想法和举动,那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她们连行动都不自由,怎么反抗?留给她们的处境只能是忍气吞声,听任男性肆意摆布。这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控制和摧残的现实体现。

不容讳言,这种压迫、控制也确实收到了非常有效的现实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女性被摧残的小脚,竟然成为激起男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前面提到的用女子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传递、斟酒、饮酒的所谓时尚,就是从宋代开始的。那时,主要的场所是在妓院的欢宴中,被称为“行酒”游戏。

而且直到 20 世纪初的民国时期,仍有一些文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作为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

宋朝理学大师程颐曾经提出:妇女“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被掌握话语权的男人们奉为金科玉律,也成为女子贞洁的象征。以至于在封建社会里出现了无数的妇女贞洁牌坊,看似非常荣耀,实则是以妇女无穷无尽的痛苦为前提条件和代价。女子缠足不利于行走,自然容易被管束,更不容易主动失节。

可见,宋朝理学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女子缠足的产生或兴起。有记载说,朱熹在他主政的地区,就曾经强制推行女子缠足,如果不缠足,就是违反地方政府的法令。

(四)女子缠足可能和性有关

有人曾经从生理上解释过女子缠足的问题,认为古代以男人为尊,因此就希望女人嫁人以后就要为自己的丈夫守住贞操。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女人的脚缠起来,她们以后的行动自然就不方便了。走不了路,她们便只能困守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女人无法出门跟外面的人接触,自然也就没有接触到其他男人的机会和可能。如此一来,她们只能遵守“三从四德”。

所以说女子缠足其实还是为了满足男人的自私心和虚荣心,男人在古代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而且一个女子只要嫁给一个男人,她从此就像被软禁了一样。把女人困起来以后就让这个女人只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另外,也有一些有医学知识的人从生理上研究后认为,女子缠足以后,由于脚部受到限制,不吃力,导致站立、走路重心不稳,但腿部还必须受力,女子的某些隐私部位可能发生一些改变,这方面在网络媒体上不便于明言,读者只能自己揣摩其中之含意。

三,缠足的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和缠足择日

缠足的目的在于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所以缠足的年龄自然是愈小愈好,年龄愈小,筋骨越不成熟,脚就越柔软,也就越容易裹得更小。但是,如果年龄太小,父母又担心女子脚裹好了以后不会走路,也怕她年纪太小,无法忍痛,所以一般都是在女子会走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生下来就算是一岁,平均会走的时候,大约是周岁一岁,虚岁两三岁,让脚发育一年,到了虚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裹脚。按照现在的算法,也就是三四岁。

由于各地风俗不同,女子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佐仓孙三《台风杂记》:“少女至五六岁,双足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

近代文学家林琴南《小脚妇诗》:“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

近代理论家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

南宋车若水《脚气集》:“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

《脚气集》是宋代车若水著于南宋咸淳十年(公元 1274 年),综观书中所述,在宋代,女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缠足了,如果等到女子年纪长大,脚骨长硬,关节韧带活动性消失之后再缠足,一是很难裹小,而且裹的时候痛苦也更大,所以到了七八岁还有女子能够裹得好,十岁以后裹起来就很困难了。

缠足也有最佳时令。因为脚被裹住以后又烧又热,所以一般都选择秋季天气凉爽的时候开始缠足。这就像现在有些人选择秋季动手术是一样的道理。

缠足之前要拜小脚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脚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足,也有人专门翻黄历或玉匣记择“缠足吉日”开始缠足。

(二)女子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

1、蓝色的裹脚布条六条。长度大约至少在八尺以上,布条要选择那种浆好的布,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3、睡鞋两三双。在缠足的时候,睡觉时也不能放开,鞋必须要穿着,这样可防止裹脚布松开来。

4、针线。裹脚布缠好以后,把裹脚布之间的缝隙和布头都要密密喳喳地缝好。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要用温水给女子泡脚。这样,可以使女子的脚柔软一些。7、小剪刀,用来修脚趾甲和鸡眼。

(三)缠足的过程

缠足的过程大约有三个阶段,一是前面要缠尖缠小,第二是缠瘦,第三就是缠弯。

这个过程实在太繁琐,就不细说了。之所以有三个阶段,是因为脚是筋骨连着肉的,得循序渐进慢慢来。每一个阶段,大概都需要几个月时间。对女子来说,真算得上是历尽了千辛万苦。

四,特殊缠脚法

特殊缠足法,主要有三种:夹竹片、石板压迫、裹入碎瓷。其目的,无非是让缠住的脚美观,符合所谓的社会畸形审美。

1,夹竹片

这是北方比较常用的方法,北方女子缠足比较注重纤瘦,但有几处关节凸出的位置,影响美观。这就要用到夹竹片的方法。就是用两片竹片夹住不美观的部位,然后用裹脚布死死缠住,就像做雕塑一样,把不美观的部位矫正过来。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的确符合了美观要求,但被夹住的部位会化脓感染,最后可能只剩下了骨头,皮肤组织会坏死、脱落。

2,石板压迫

这种方法的原理是,把小脚不美观的部位用石板压迫,使小脚变得更加符合社会审美要求。

3,裹入碎瓷

就是用杯、瓶、碗、盘等瓷器,打碎成尖锐的颗粒,缠脚的时候专门垫在脚掌上,或者是垫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脚掌心底下,用裹脚布缠上去,再逼着女孩走路,让尖锐的瓷片刺进脚趾和脚掌里把脚的肌肤割破,以后血渗出来和裹脚布紧紧粘连起来。等再次重新裹脚的时候,裹脚布往往解不下来,需要浸着洗脚水用力撕,常常血块连着皮肤都被撕开了。

据有关记载,山西、台湾、河南、甘肃、河北等地都曾盛行过这种裹脚法,目的是让脚趾脚掌上的筋肉发炎、溃烂以后再进一步缠裹用碎瓷割刺,原来受伤的组织溃烂化脓后剔除掉,脚不但特别纤瘦而且关节韧带也变得很容易扭折、裹弯。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让小脚不美观的部位的皮肤发炎、腐朽、坏死,最后脱落掉,只剩下筋骨组织。和第一种夹竹片尽管做法不同,但追求的结果相似。

五,妇女不缠足的提倡和严禁女子缠足的政策

我国妇女运动发端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但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不可能使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新民主主义革命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中国的妇女运动也才真正开启了新的篇章,中国开始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

我在写这篇文章前,大略浏览了几篇问答题。有人不明白这个过程,也不了解中国近代史,说什么“感谢孙中山先生解放了妇女。”诚然,孙中山先生是中国革命的先行者,他也的确有过这样的倡导,也的确使很多思想解放、思维开明的女子拒绝家庭给自己缠足,而且她们也真的从家庭里走了出来,走上了社会革新或革命的道路。不过,在民国时期,大多数的妇女仍然还在封建社会的残余力量中苦苦挣扎,被父母逼着,继续缠足。一个从兴起到发展经历了上千年的恶俗,想用一句倡导就可以消灭,哪有那么容易?

真正彻底解放妇女的,还是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新中国。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铲除了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的经济、社会根源。在我国的宪法以及有关选举、劳动、教育和婚姻家庭等一系列法律、法令中,都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并且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

在新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和家庭生活中,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旧社会对女性压迫等历史上造成的种种原因,虽然男女两性的法律地位已经平等,但从法律上的平等到事实上的平等还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 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中国除了在制度上、法律上规定男女平等以外,还在实际工作中严禁妇女缠足,已经缠上的脚,必须放开。这是从国家层面上的规定,属于法律,具有强制性,并不是提倡不提倡的问题。否则,女子的父母亲会受到新中国法律的严厉惩处。

因此,在解放后,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许多妇女放开的小脚,这种小脚和过去的小脚不可同日而语,这种小脚后来被人称作半小脚,或者半大脚。尽管已经放开了,但是,这些妇女的无名趾和小母趾的筋骨已经扭曲折断,受到彻底伤害,如果按照现代医疗鉴定标准,她们毫无疑问都属于残疾人。她们的脚大多数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民国时期缠起来的,五十年代被新中国各级政府强制解开的。

另外有很多妇女是早期缠足的,在解放初期,这些妇女的脚即使放开,也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她们的小脚早就已经成形了,早已扭断的骨头如果复原,就得再次受到二次伤害。因此,在现在的农村,仍然还有八九十岁高龄的小脚妇女。

写在最后的话:

广大的女同胞们,是中国共产党、毛主席领导的新中国真正解放了你们!缠足这种荼毒了中国女子至少一千多年的恶俗,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新中国一夜之间铲除的!不让你们缠脚,让你们和男人一样平等,参政议政,参加社会生产劳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好好了解一下中国近代史,好好了解一下中国妇女的解放史,千万要弄明白你们真正应该感恩的对象究竟是谁!没有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旧中国的所有沉渣陋习都不可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

毛主席说:“妇女能顶半边天。”缠着脚,连路都走不了的妇女,肯定是顶不起来新中国半边天的。

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为什么被称为新中国?因为一切都是新的,当然也包括解放妇女在内。

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里真有毫无用处的陋习的话,我觉得,这个女子缠足就是最大的陋习,也是对女人最大程度的残害,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民族,只有害处,没有一点好处。

【3】来自网友【烟青北】的最佳回答:

完全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始作俑者是南塘李煜在宫中与女人风花雪月吟诗取乐,受赵飞燕大王好细腰的启发,才让宫女裹脚走路一步三步,慢慢行起后从宫中传向社会,整个封建统治社会等级森严.从皇帝.贵族.富人.平民.穷人.男人.小孩.女人八个层次,对女人受夫为臣纲.夫为子纲.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对女人进行全方位打压,人格上摧残三妻四妾,精神上摧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身体上摧残束腰裹脚仅仅是取悦男人,生理上摧残生产犹于鬼门关,这层层打压把女人象手中的面团随意揉捏,在社会上完全没有发言权,你说女人是自愿的吗?所以现代社会的解放首先是女人的解放,妇女能顶半边天?小学大学女孩成绩好,女博士生女足女排成绩好,这些都是对女性同胞的人格解放才超过了男人。

【4】来自网友【知情达理海洋 It】的最佳回答:

裹脚就是压迫脚,男人在摧残别人,女人在摧残自己,而且有时候感到很开心。

【5】来自网友【天天学 xi】的最佳回答:

我的记忆中,我们家就有两位裹脚的,我的奶奶和外婆,她们生于民国初年,在她们同龄人当中,绝大多数也裹脚。

在我小时候,问过她们和听到过一些关于裹脚的情况。

1.奶奶和外婆在少年时期,她们的母亲,就用裹脚布用力缠住还没完全发育好的双脚,经过一段时间才放开缠脚布,于是整个脚部变形变小,才算裹脚成功,这个过程是恨痛苦的。

2.在当时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以小脚为美,以脚小为荣的观念,听说谁不裹脚谁的脚大会受到鄙视,还不容易嫁出去,和现在的减肥同出一辙。

以上是我亲自听到关于裹脚的一点情况,不是在什么”度”上搜集的,欢迎和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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