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但婚后儿子意外死亡,那这房子归谁所有呢?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三姐 150165142】的最佳回答:
春燕老公去世了,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是婚前婆婆全款买的,老公去世已经一年多了,本来娘俩住着好好的,婆婆说,这房子属于她的,让春燕马上搬家。
我们本来在小区花园里赏花,就听见春燕和婆婆李老太吵起来了。大家都很纳闷,以前李老太和儿媳妇也吵过架,让儿媳妇把她撵走了。
现在李老太儿子没了,李老太又来找儿媳妇吵架,这次是她撵儿媳妇和孙子出去。
春燕的婆婆李老太说:这房子是我全款买的,属于我儿子的婚前财产,和你们没有关系,赶紧搬出去。
春燕就说:这房本上是我老公的名字,老公去世了,房子属于我和儿子的,我俩才是继承人。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要弄清楚这件事,还要听李老太从头说起:李老太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李老太为了生这个儿子,女儿和儿子,不够间隔,当时还挨了罚,所以就给儿子起个小名,叫“八千”,李老太对儿子可是挺偏心的,老伴喜欢女儿,就经常开玩笑说:你越是偏向着谁,你就越得不上他的记。
儿子 18 岁那年,李老太就给儿子张罗房子,希望通过买楼房,提高儿子的找对象的条件,当时手里没钱,她就挨家亲戚借钱,又让远嫁的女儿必须出五万,后来女儿都不愿意回家来了。
当时我们小区的房子也是一天一涨,从一千多块钱,涨到了 3000 元一平米,李老太终于把钱凑够了,全款 330000 元,买了 110 平米的三居室。
买完房,儿子岁数还小,她和老伴满可以搬过来住几年,但是李老太为了给儿子做婚房,他们搬过来住的话,又怕到儿子结婚时,儿媳妇挑剔说这是旧房,所以就一直住在村里。
后来,老伴去世了,新楼房也没有住上。李老太只能自己种地,干零活,为了早点还上买房子的借款。
一晃四年就过去了,儿子也已经 22 岁了,在村里就觉得不小了。
李老太就花钱找了村里的专职媒人,给儿子介绍的春燕,春燕和儿子同岁,谈了一年恋爱,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春燕的母亲要 8 万块钱彩礼,李老太买楼房的账还没有还完,就和春燕妈商量,现在自己手里没钱,要不就把房本加上春燕的名字,就别要彩礼了。
春燕妈可不干,房子你是应该给你儿子买的,和我女儿有什么关系,不加我女儿的名字,我女儿不也是照样住嘛。彩礼钱必须给,少一分都不行。
李老太只得又借钱,把 8 万块钱彩礼钱,如数给亲家母了。
结婚以后,春燕就怀孕生子了,李老太可高兴了,就主动过来伺候月子,然后帮忙带孩子。
李老太把孙子当做眼珠子一样,比疼自己儿子那时候还邪乎,可是,春燕还是不知足。
今天说我这不对,明天说那不对的,她就想把我撵走,让自己妈过来帮她看孩子,当时她母亲不愿意来受累。她才暂时不和我吵吵吧火的了。
那时李老太就在儿子家,住了三年,和邻居处的不错,大家都愿意和李老太聊天。
孙子三岁,该上幼儿园了,有一天,春燕就故意和我吵架,为了能和儿子孙子在一起,我就好话说尽,可是无论如何,春燕也不让我住在这里了,把我撵回村里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前脚刚走,后脚她自己妈就来了,因为她妈好吃懒做,被儿媳妇撵出来了。
李老太回村里以后,挺大个院子,只有她一个人,儿子也只有过年过节带着孩子老婆,回来看看她,平时上班没时间。
李老太为了平时能看看孙子,就卖了两亩地,把欠账还清了,把女儿的钱也还上了,女儿说不要了,现在也理解妈妈了,她手里还剩几万块钱,她就给孙子买好吃的,不然儿媳妇和亲家母就不让她进门。
儿子突发疾病,猝死了,李老太痛苦万分。
她就想搬过来,和儿媳妇孙子一起过日子,可是儿媳妇却不让她搬过来。
当时李老太考虑到,儿子刚刚去世,儿媳妇心情不好,过一段时间,她再搬过来住也行。
春燕才不会让婆婆搬过来住,一是自己妈无处可去,第二,她也不喜欢婆婆,自己老公去世了,以后和婆婆也没有关系了,自己妈给她看孩子,她才能搞对象。
李老太自从儿子没了以后,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一下就苍老了许多。
儿媳妇不让她见孙子,她就到幼儿园门口等,当她看到儿媳妇和一个男的一起去接孙子时,她就决定把房子收回来了。
春燕看婆婆说了这么多,知道她搞对象了,脸也红了,但是她也刚刚给朋友打电话咨询了一下。
她说:你说了这么多,也没有用,你有证据吗?证明这个房子,是你花钱买的?
李老太说:当然有,你不知道吧,原来买房子,交的现金,都有一个收据,都是我的签名,再说了,那时我儿子根本就没有赚钱的能力呢。
这件事大家都听明白了,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李老太的。
春燕就说:你可想好了,如果你不让我住这个房子,我就让你见不到孙子。
这时春燕妈也来了,她说:凭什么让我女儿搬出去,你不是给你儿子买的婚房嘛,你当时要是没房,我女儿还不嫁给你儿子呢。你信不信我去法院告你?
后来,还是春燕搬走了,李老太和女儿搬过来了。
现在说啥都晚了,谁让当时春燕妈只为了要 8 万块钱彩礼,要把房子加上女儿的名字都不干,现在这房子已经 2 万多块钱一平米了,这套房子价值 280 万,还得说是现在降价以后。可是和春燕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通过这件事让我们知道,如果婚前是老公的父母全款买的房,老公去世了,虽然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只要他父母有交钱的证据,这个房子就完全属于他的父母的。也就是说,谁全款买的,就属于谁的。
邻居中有个人说:李老太,你那么疼孙子,应该把这个房子,给你孙子。
这人是怎么想的?感觉有点缺心眼似的,儿媳妇如果再婚了,这个房子可不一定是谁的呢?你们说是吧。
【2】、来自网友【飞鱼无缺】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有两个关键点
1,妻子有没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
2.既然房子是父母全额买的,那么父母还能不能拿回房产或房款?
我们先来看一个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例
哈尔滨市的王老太太与儿子一家五口生活在一起,满是其乐融融,不料独子突然去世,儿媳要再婚,老太太陷入尴尬境地,她面临无处可居,奈何儿媳竟称家里没钱,老太太无奈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
老王太太老伴去世多年,她独自一人做生意,把儿子养大,直到儿子结婚,她也没有离开过儿子,都是居住在一起,六年前小孙女出生,儿子筹划准备买个小点的三居室,老太太便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30 万元,以银行卡的方式直接交给了儿子手里,换房后不久,儿媳又生了二胎,一家 5 口在新房里生活。
没想到 2017 年 3 月,35 岁的儿子在一次出差中,突发心梗去世了,转眼到了 2018 年,王老太太逐渐感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先是亲家来到家中说是帮忙照顾孩子,之后又听说有人给儿媳介绍了男朋友,老太太觉得儿媳毕竟年轻,应该再嫁,于是和儿媳提出自己要搬出家里,但需要一笔钱买个房子,谁料儿媳却表示,按照继承法规定,王老太太只能拿到 10 万元房产的继承份额,王老太太知道,10 万元根本无法安家,自己将老无所依,越想越委屈,最后将儿媳告上法庭。
银行卡转账记录作证,儿媳同意做补偿。
在法庭上,王老太太表示自己拿出 30 万元养老钱,一共凑了 50 万元让儿子换了现在居住的房子,可自己却面临无家可归。
对此儿媳表示房子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太太和两个孩子只能继承丈夫拥有的一半房产,也就是说按照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 80 万计算,妻子拥有 40 万,王老太太、妻子和两个孩子 4 个人共同继承另外一半 40 万,计每人继承 10 万。
儿媳当庭表示家中现金 3 万元可以都给老人,但对于老人出资购房的 30 万元儿媳以记不清为由予以否认。
法官告诉王老太太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凭据以及相关证据链佐证,证明自己为儿子出资买房,虽然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的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对于赠予的财产,老人可以撤销,也可以凭借出资证明向子女索要。
于是王老太太想到儿子是用自己的银行卡直接向房产开发商交的房款,于是立即调取了自己银行卡的转账记录。
最后法院通过王老太太提供的银行转账证明,确定了其为儿子出资买房的事实,在通过与儿媳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儿媳愿意出资 40 万元为老人购买住房,但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逐渐偿还。
这是一个好的结局,王老太太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像王老太太这样幸运,许多人往往会因为无法提供各类证据或证明而导致维权失败,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朋友之间涉及大宗财产的往来,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第三者见证或者欠条收条等方式进行交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只是在离婚时证明其资产是归谁所有,一旦去世,婚前财产同样可以被继承。
所以在问题中,男方父母是否能提供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出资全额购买就十分关键了,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房子就只能平分了,分的方法,就是案例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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