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工伤鉴定,老板叫走法律程序,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钟聊托育】的最佳回答:
其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就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完成的。
当然,在现实中,有些情况下,为了图省事或其他考虑,会选择“私了”。“私了”的话,谁掌握更多信息,谁把握主动,谁就更获利。说白了,“私了”是一种不公平的解决方式。
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工伤理赔,对劳资双方都是保护,是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老板说走法律程序,无非是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双方对法律条文内容的理解存在差异,所以发生了争议,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争议,是一种积极主动解决的方式;
二是,单位在敷衍,或者吓唬你,以达到“私了”的目的,有不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员工,对于走法律程序是恐慌的,或是觉得“钱权交易”与”官官相护”,或是觉得费时费力、不划算。
其实,不管哪种情况,只要你是在合法维权,你就可以通过法律维权,按法定程序进行工伤鉴定,你的合法主张都会得到保护。
但是,如果是你不占理的话,按法定程序走下来,你的不合法主张将会被驳回。
工伤鉴定怎么走法定程序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1 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总之,如果你和公司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按法定程序进行工伤鉴定,是双方的合法权力。通过法律途径,也能更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来自网友【三叶草说职场】的最佳回答:
员工发生工伤,可以私下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若是协商不妥的,必然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所以,进行工伤鉴定,老板叫走法律程序,可以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到人社部门去帮忙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配合的,伤者个人或者亲近家属,可以在伤者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工伤。同时,先纠正一下题主的提问,只有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工伤鉴定的说法。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工伤?
工伤的定义: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称之为工伤。在此定义中“因工作”就明确了界定工伤的范围,即包含在工作时、工作准备或收尾。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586 号),其他辅助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涉及到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
那么我们如何走工伤认定程序呢?这里介绍一下。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伤者本人或其近亲亲属,所在工会组织向所属辖区内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具有被动性,必须是提出,人社部才能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受理,若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待补证完整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含以下三个: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规律的工资银行流水单、考勤表、工牌等)
3、疾病诊断证明书
二、工伤认定调查
不管是个人申请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后,都会依程序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伤事故发生的真实性。
对于由个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案件,人社部门还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后向其主张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书明确列出用人单位要举证的事项及举证时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此来源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其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则由用人单位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举证核查事故发生的真实性。
三、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按照条例规定,工伤认定案件需在受理后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书,认定结论分为认定工伤和不予认定工伤两种。人社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会在 20 日内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到伤者本人或代申请的亲近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以上为工伤认定的一个业务流程,待领取到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书后,即可进人劳动能力鉴定的环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之后,若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便可携带结论书和病例材料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工伤待遇报销。若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需要凭着结论书,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赔付标准进行赔付,如有协商不妥的,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工伤赔付。
通过前面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赔付的流程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程序走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所以对于员工受伤后需要支付医药费才能治疗这个不可耽误推后的情形,的确存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伤者的治疗。
所以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治疗。”并在第 52、53、54 条作出了相关的法律救助措施。
四、常见的工伤案件不符合受理情形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时,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材料。
此类情况多发生在建设行业的农民工、工厂的务工人员身上,若不能提交此类材料的,只能是先走劳动仲裁进行裁决确定劳动关系,或向法院起诉确定劳动关系。
2、超时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伤者受伤之日起或经医疗机构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伤者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所在辖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这个时限明确了“一年”,我在日常工作中,也遇见过好几次是属于超时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实属可惜。
3、不符合工伤受理的条件申请
对于不具备用工资质雇请的员工,如个人雇请,属于劳务关系的情形,若在工作时受伤,不能作为工伤来申请。
六、温馨提示点
1、劳动合同签订。通过前面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若是没有签订合同,又提供不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又要多走一个流程确认劳动关系,这个时间又要耽误了不少了。所以,在此再次提醒各位网友,作为一个打工人,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自己做到,也要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做好,这是维护劳动保障重要证据材料。
2、申请及时
自员工受伤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申请,若是超出时限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受伤之日起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加大企业经营成本。
若是个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是一年之内提出,错过时限,不能申请。
3、有劳动关系才可以申请工伤,如是劳务关系,只能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在工伤、工亡赔付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一般情形下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的纠纷赔付,最高能达到 20 万元左右,而工伤认定的工亡,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 2022 年都达到 94 多万元。由此可见,走工伤认定一定要及时,按程序走。
以上是工伤认定方面的知识分享,本人在有着多年的工伤认定案件办理经验,今后会不定时分享相关案件知识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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