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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8 22:03:04 6次浏览

关于问题劳动者超过 60 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水流云在草青青】的最佳回答:

劳动者 60 岁,无论男女,都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是法定终止劳动关系的年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都可以依法终止,因此单位和 60 岁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违法。

但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则是另一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类情况,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履行了应尽义务,不欠员工什么事儿。比如该给的工资,奖金,各种提成及其他薪酬,都给了,不差员工什么事儿,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赔补偿金。

第二类情况,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还欠员工一些事儿。比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奖金,各种提成,福利,及其他补偿性待遇,未向工伤员工支付应支付的费用等,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未结清的款项。其中有些项目可能还会涉及到赔补偿金,如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2】来自网友【HR 老枪】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不知道是谁问的,如果是企业 HR 问的,我只能说,太不专业了。如果说是员工问的,我只想说,你想太多了,经济补偿不是什么情况下都有的。

对于这个问题,老枪明确的答复是,超过 60 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 60 岁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无论你签的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了 60 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是安排你退休,所以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到期不续签,一种是提前终止,60 岁属于正常退休,这种情况下,无论上面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这些年来公司一直未给你支付养老保险,导致你无法领取退休金,又另当别论了。

【3】来自网友【平安老头的信】的最佳回答:

返个问题有点意思,首先是超过 60 岁和没有超过而是达到 60 岁有所不同,再说补偿金是补偿 60 岁以前的工作年限,多少年补偿多少国家有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补偿。退休后的养老金与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各是一回事,所以达到退休自动解除合同单位还是要给补偿的

【4】来自网友【元山野菊】的最佳回答:

劳动者超过 60 岁即已超过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注意:这里是“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在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之内(参见《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

【5】来自网友【路律师说法】的最佳回答: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男职工 60 周岁女职工 50 周岁,即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 60 周岁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就不是劳动关系了,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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