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满清的总督是否管理军政?与将军是什么关系?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四川达州人】的最佳回答:
怎么不管?
总督,清代是一个重要职务,统一管理本辖区绿营军政事务,同时,对辖区民政事务进行全面监督。
总督不能理解为没有民政监督权的军区战区司令。
将军,是八旗在重点城市驻军指挥,负责监督各地总督巡抚,位在总督之上。但实际掌握的只是八旗兵马及驻所地。
由于每一位总督的个人能力不同,所以总督一般对驻在省有极大控制权,对非驻在省就远不如当地巡抚。后期,满清为了避免总督巡抚争权,一般就让总督兼本省巡抚事,总督权力就更大了。
以两江总督为例。
两江总督管辖江西,江苏,安徽这三个省的绿营军政,对三省民政也有全面的监督弹劾权。大体上等于 1949 年蓝党的华东军政长官公署长官。
巡抚,等于各省绥靖公署主任。
江宁将军,等于当时的沪宁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
布政使,省政府主席。
提督:省保安司令。
由于总督个人能力不同,所以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就是整个三省的土皇帝,巡抚及八旗将军,都是菜。
马新贻当两江总督的时候能一样嘛?连自己都死得不明不白的。
两江总督通常对三省军政有管辖权,实际控制粉色部分,领江宁布政使及直接掌握江北提督。江苏巡抚驻苏州,控制红色部分,领导江苏布政使,按察使,学政,掌握江南提督与江南水师提督。安徽江西巡抚控制本省绿营及布政使等,非战时期二省巡抚及绿营不受总督令。
【2】、来自网友【论史】的最佳回答:
先回答第一问。清代的总督是典型的封疆大吏,官居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这个官职是地方上的最高军政长官,总辖了一省或两省军政、民政,权力那是相当大的,《清史稿》谓总督“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乾隆《大清会典》谓总督“统辖文武,诘治军民”,这不是“综制文武”,就是“统辖文武”,脱不开一个“武”字,可见总督做为地方最高长官也是主管军政的,只不过他是主管辖地绿营军政,管不了旗兵,旗兵归当地的驻防将军管。
总督可以完全节制所管地方内的提督、总兵及其所统率的军队,还可以节制巡抚所统领的直属部队,谓之“抚标”,而且其还有专门的直属部队,谓之“督标”。比如湖广总督可节制二抚、一提、四镇,即湖南、湖北巡抚的“抚标”,提督的直属部队“提标”,以及襄阳镇、宜昌镇、镇筸镇、永州镇的绿营部队。
做为总督,节制绿营的方式分为如下几种:
一、对绿营武官的考核监督。按清朝定制,五年一次军政考核,绿营考核的内容则是才技、年力、驭兵、给饷四个方面。而总督对部分副将以下军官的这四个方面的考核评语是有一锤定音的效果的,在注评后,呈送中央,中央依据其考评决定这些武将的去留,对这些将领前途影响不言而喻。
二、武职官员的任用权。按乾隆朝《大清会典》,总督、巡抚、提督都有保举武官的权力,所谓“无豫保注册者,令督抚、提镇简选才技优长、谙练地方之人题补”,这个权力也决定着部分武官的命运,但是如果总督随意滥保,一旦东窗事发,也要遭受相关的惩罚。
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总督这种级别的高官一旦地方有事,可以直接调动当地的绿营进行军事行动,以避免事态扩大。比如说康熙年间,浙江总督李之芳率领绿营就配合将军赖塔镇压耿精忠之乱,又遣绿营出兵江西抵御吴三桂的兵锋,还有湖广总督蔡毓荣也在三藩之乱中率数千绿营与吴三桂兵交战,这些都是总督统军的直接体现,例子太多,不胜枚举。
除了以上三项权力,总督还能疏定营制,比如蔡毓荣任云贵总督时,提议云贵两省督标兵由 4000 名增加到 5000 名,分为 5 营,得到康熙皇帝的批准并实行。
所以,总督对地方军政的参与度是很深的,就是当地绿营的最高军政长官。以下是萧一山《清代通史》总结的清代总督的职权范围,大家可以看一下,第三、第四、第五均于军政相关。
下面说第二问。题主所谓“将军”,当指驻防将军,驻防将军是当地驻防八旗旗人(注意:驻防将军无权管辖民人和满城之外的民政,这是属于督抚的职权)的最高军政长官,“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在乾隆三十三年前,驻防将军可是正一品的品级,从官品上来说还压着总督一头,就连将军麾下的副都统遇见总督都是行宾主之礼,而非上下级之礼,可见驻防将军地位之隆重。
《清高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六》:查外省副都统,系驻防大员,虽品级与总兵官相当,而专管旗务,与总兵官受总督统辖者有别。如竟令行属员礼,实于体统未协,嗣后副都统与总督相见,自应行宾主礼。
乾隆三十三年后,改为从一品,与总督加兵部尚书头衔一个品级。其主要职责:第一、训练八旗兵丁,这个就不用就不用说了,这是其基本职责所在。第二、教养旗民。旗人的大小事务,举凡婚丧嫁娶、田土争端、打架口角、救济赡养等无一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从总体职权上来说,比总督轻了不知多少倍。
所以,从品级来说,双方是互不统属,在民政方面,理论上总督不得插足旗人事务,将军也不能插足民人事务,也不能对地方上的财权说三道四。
至于一旦地方有事,驻防将军往往和督抚会商进行军事行动,都是维护清朝统治的重要支撑。但同时双方也是互相监督的关系,关于这方面乾隆总结的倒是精辟,所谓“将军或因事权专重,擅作威福,扰及地方,干与民事者,总督原可据实陈奏。又或总督听属员之言,于番地情形,动多牵掣,致误公事者,将军亦当据实奏闻”。
于是,驻防将军和总督奉旨打报告的事史不绝书,比如两江总督傅拉塔奉旨考察江宁将军,说现任将军缪齐纳“为人甚为谨慎,唯因以往未曾料理过事务,凡关系旗、民章京禀报之事稍欠果决明断”。
而将军亦监督总督之作为,甚至掀起大狱者。比如福州将军魁伦因为与总督伍拉纳、巡抚浦霖闹矛盾,将福建的亏空告于乾隆,乾隆大怒,令魁伦穷治其事,最后,伍拉纳和浦霖皆被处死。
综上所述,总督做为地方的最高军政、民政长官当然是能主管绿营军政的,而其和驻防将军品级相同,并非上下级关系,也不能插手旗人事务。与当地的驻防将军既有合作维持清政府在当地统治的义务,也互相监督对方,甚有互相斗争之举,当然,这也是清廷有意为之,毕竟封建君主对臣下最基本的手法也是分而治之,完全符合巩固皇权的需要。
引用文献:康熙朝《大清会典》、乾隆朝《大清会典》、《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清史稿》、《清高宗实录》、《郎潜纪闻四笔》、《清代通史》、《满汉名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