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政协委员周世虹“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的建议可行吗?一共有 3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可乐橙子 vT】的最佳回答:
这个建议是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任职:(一)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此,只要罪犯子女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任职,但有一定的影响。首先,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务员的限制可能会引起公众对政府官员遴选标准的不满。其次,如果罪犯子女被录用为公务员,他们可能会因此而受到歧视。最后,如果罪犯子女在工作中表现不佳,也可能会影响其他人对政府官员遴选标准的信心。
【2】来自网友【芸静儿】的最佳回答:
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没有证据表明表明其亲属会有犯规证据,确实,傻子也知道犯罪不会传染,但重点不是亲属会不会犯罪吧?罪责自负这话没有错,一人犯罪,影响亲属考公,这也不是古代的连坐吧?有的网友也说了,只是不让考公职,没说不让从事其他行业吧?不在就业方面歧视罪犯家属那倒是应该的。个人为犯罪已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他的家人有没有犯罪为什么要受到不公平的的对待了!
【3】来自网友【我踏平你东京】的最佳回答:
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