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罪犯刑满释放但是案底公开,应该怎样才可以重新做人?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帆 FAN】的最佳回答:
应不应该公开案底呢?
公开了犯过罪的人案底,他就要背负心理包袱,接受人们对他们的警戒提防心理,就要接受不被信任感,对其日常生活,就业等都要受到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继续改造,重新做人,容易造成他们重回负能量的圈子里,重操犯罪旧业。
如果不公开他们犯罪的案底,似乎对平常老百姓不负责任。有过犯罪的人释放后,不是百分之百的改好率,毕竟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分子顽固不化,刑满释放到社会后,仍不思改悔,继续作恶。
如果不公开他们曾经犯罪的案底,人们就容易缺乏警惕性,容易被重操犯罪的人所侵害。作为监狱管理,释放一百个罪犯,有七十个完全改好再无害社会,也是监狱改造很大的成功,但对于没改好的罪犯,针对老百姓的再犯罪,摊到哪一家,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我觉得,还是应该公开案底的。
一是起到普遍警示作用。让人们都知道,不遵纪守法是要付出刑罚改造的。
二是涅槃重生才能彻底自新。既然由于自身触犯法律,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就要接受世俗社会的心理煎熬,只有经受住这些历练,走出来,才是彻底自新,赢得人们的再次尊重和信任。
三是让人们知情有利于安全防范。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与人相处都是要先了解的,不同的了解程度,有着不同的交往深度。与犯过罪的人交往,也不能剥夺知情权,让人们在了解中与其交往,人们有了解情况,在交往中必有分寸,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安全问题产生。
四是社会要接受刑释人员融入。以前犯过罪,不等于今后还要犯罪,社会要包容,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他们有警惕心可以,但不能有歧视心,要从公民角度公平对待,用社会的正能量熔解同化他们,平等地给他们机会,让他们真正的走向自新。
【2】、来自网友【欣欣教师】的最佳回答:
一个国家,必须科学立法,全民守法,严格执法,才能保证国泰民安。
保证人的生命权,对犯罪分子可杀而尽量不杀,这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进步。
犯罪分子是可恶的。他的罪行破坏了国家建设,社会安定,家庭幸福。按理,必须严惩,血债血偿。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发展强大,社会主义性质,民主政治发展较高,重视人的生命权,有条件,有能力把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新人”就是通过改造,让他获得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生命不是他父母給的,是国家给的,他应该感恩国家,重新做人,用新的行动回报社会,报恩国家。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由于政权稳固,社会发展进步,重视每个人的生命权,这里,就包括犯罪分子,让每个人都能享受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现在,党中央又提出“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就看出我们党和国家执政为民的本质。
犯罪分子,如果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就会脱胎换骨,重作新人。至于案底,从他被刑拘那天起,人民群众就知道,宣判后,他的罪行大白于天下。这是客观事实。摸杀不了的。想“重新做人”,这应该是“镜子”,对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有好处而不是什么“障碍”
事实上,国家层面曾“大赦”的一批人,如满清最后一个皇帝及战犯,他们不都是改造成“新人”了吗?解放后,有的该杀而没有杀的恶霸,地主,土匪,也不是在人民监督下改造成“新人”了吗?
在社会上,那些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给他留下一条性命就是宽大仁慈,若认为案底公布了,不好改造,重新做人,这是“借口”,是对自己罪行缺乏认识的表现,还在顾面子,这不是可笑吗?
既然犯罪了,就要承认事实,今天刑满释放了,就要感谢国家和人民,自己就应该埋头苦干,老老实实改造,做一个“新人”
当然,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刚开始,会遇到困难。但是,要相信大多数人民会正确看待他,就是让他有一条生路。自食其力。创造财富。
有人有偏见这是正义感。对犯罪分子疾恶如仇,也是好事,就是说,人,要规规矩矩的做人,犯法了,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