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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70岁左右的人算不算是老年人?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4 08:37:16 2次浏览

关于问题现在 70 岁左右的人算不算是老年人?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乘风破浪 DL】的最佳回答:

我属马,54 年 6 月,虚岁 70。按照实际年龄算来,我已经是一个十足的老年人了。

可是,你别忘了,人除了有实际年龄外,还有两个年龄,一个是心理年龄,另一个是生理年龄。

实话实说,就这两个年龄看,我自己觉得并不是个老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行动自如,每天按照自己制定的各项计划,进行落实实施。

我觉得,看人老与不老,有两个指标。一个是心理,一个是身体。

一个人的心态很重要,也就是我们说的心理年龄。

我们每个人的实际年龄都无法改变的,它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心理年龄可以改变,也就是这个心态。

老百姓常说的,人老心不老,老顽童等。就是说有些老年人,尽管岁很大了,可他们的心态却不老,整天乐乐呵呵,蹦蹦跳跳,该干嘛干嘛。你说,这样的人,能觉得他老了吗?

再一个就是身体方面,也就是说的另一个生理年龄。

举例来说,同样一个 70 岁年龄段的人,他们之间的身体健康情况千差万别。

有的人生活习惯不好,未老先衰,老早就疾病缠身,甚至是卧床不起。

而有的人身体倍棒,每天进行身体锻炼,精力充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就是我们生活中的现实写照。

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和他的生活习惯,决定了一个人的衰老程度。

最后,我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来证明一下,只要你的生活有规律,无不良嗜好,科学地进行身体锻炼,有意识地进行脑力训练,常动脑动手,生活方面营养跟得上,就是到了 70 岁,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个老年人,而会觉得自己还年轻。

【2】、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毫无疑问: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70 岁左右的人,肯定属于

老年人

的范围。为什么这样说呢?

就每个独立的自然人来说:从出生开始逐渐地长大,绝大多数人要经历幼儿、少儿、青年、中年人、老年人以及最终死亡的整个生命历程,但确实有一部分人由于疾病、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等的原因,在人生历程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前结束生命,离开人世。这是十分正常、极为普通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地上演着。

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角度看,定出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对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就显得十分地重要。做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人的自然年龄就有明确的阶段划分。例如:年满十八周岁为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下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出生的胎儿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等等。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基本法律规定,一旦涉及到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人的年龄属性是极为重要的,具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意义。

人到了什么年龄阶段可以称为

老年人

呢?老年人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这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就有极为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二条直接了当地规定:“本法所称

老年人

是指

六十周岁以上的

公民。”这个规定有两个关键点应该特别地予以重点关注:

1、法律规定的规范术语是“

老年人

”,而不是“

老人

”。老年人最基本的特征是:自然年龄达到六十周岁及其以上。可以肯定地说:明确地规定 60 周岁的人为老年人,这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大法律贡献和首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唯一性,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源头。对于涉及到退休问题的城镇职工来说,男性年满 60 周岁才能退休,在我国其实是一直坚持的硬性条件。

2、做为立法目的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的专门立法,每个自然人一旦年满 60 岁,就必须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自然地享受来自家庭、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职责承担、以及社会层面全方位共同保障的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照顾,目的是让老年人幸福快乐、衣食无忧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更确切地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一切保障措施,适用于年满 60 周岁的每一位老年人,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允许例外。否则,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这个法律规定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在任何情况下,一谈起老年人,每个人都应该很自然地联想到:他们的年龄已经超过了 60 周岁,需要家庭、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爱、经济支持以及日常生活的照料了。从这个视角看,很多的法律、行政法规,直接将老年人认定为

无劳动能力

,这与老年人事实上有没有劳动能力完全无关。其实,这是法律直接赋予的无劳动能力

。当然如果强迫老年人劳动,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当然,如果老年人有劳动能力,并且自愿参加劳动,则不存在任何限制。同时,还要强调的是:在家庭内部,老年人的

法定赡养人

必须认真地履行

对老年人

经济上供养

生活上照料

精神上慰藉

的义务,还要

照顾好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的法定义务。毕竟,绝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之中,家庭范围内的赡养、扶养最为直接、最贴近实际、最为重要和有效。

从这个角度出发,无疑又引申出另一个法律问题:延迟退休。2020 年 10 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明确规定:实施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这让已经提出了多年、却始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延迟退休问题,最终一锤定音。毫无疑问:推行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势在必行的必然政策选择。前一段时间,人社部明确表示:正在制定延迟退休的具体方案。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措辞:实施

渐进式

延迟

法定退休年龄

本来,我国目前正在执行的

法定退休年龄

,还是早在 1978 年由国务院以国发〔1978〕104 号文件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中规定的,说到底就是:

男性一律年满 60 周岁退休,女性干部 55 周岁退休,女性工人 50 周岁退休

。这个规定已经出台并执行了了整整 43 年,到现在有些不再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也在意料之中。如果国家决定男、女均延迟到 65 周岁退休的话,就必然会出现另外一个事情:必须修改老年人的法定年龄标准。否则,就会出现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应该享受无劳动能力的法律待遇的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执行《社会保险法》中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却必须逐渐延续到 65 岁,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尴尬局面,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因此,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必然要求国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老年人年龄标准,做出相应的修改。我想:这应该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阶段的修法计划。

即使在推行延迟退休的情况下,不论怎么讲,法定退休年龄也肯定不会延迟到 70 周岁。也就是说:很可能以后年满 65 周岁的人,才是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年龄 70 周岁左右的人,毫无疑问肯定属于老年人之列。

更通俗地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我国居民的平均寿命正在普遍地延长,目前已达到 77 周岁的水平。这对社会保险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过早地退休还是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延迟退休势在必行,不得不行。与此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一句话:一切法律,包括至高无上的宪法,都可以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和现实情况的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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