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检察机关能否再次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中意坊】的最佳回答:
证据确凿,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举报下级检察院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不作为。只是省级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不准你录音录像,所以可以写信给国务院要求立法以上机关单位窗口让人民群众可以录音录像,以显示出宪法赋予人民的监督权利
【2】来自网友【寿 123】的最佳回答:
不清楚。我的观点是有事找律师。
【3】来自网友【张灰灰 zhy】的最佳回答:
不能。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监督申请应当在不服生效裁判的两年内提出,同时人民检察院秉持同级受理原则,不论是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还是执行监督案件,均由审理、裁判或者执行该案件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的,只能提出一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监督受理决定后,诉讼程序走完。但 2021 年 8 月 1 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监督受理的结果仍不满意的,在一年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合法行使权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职能,对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以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
【4】来自网友【非著名律师强哥】的最佳回答:
可以
【5】来自网友【山乡情志】的最佳回答:
宪法赋予的权力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