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为什么国外的一些王室成员,排名最后没有希望继承的继承人都不愿意放弃王位继承的身份呢?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红小岩谈古论今】的最佳回答:
西方王室那些排名靠后,没有继位希望的,为什么不放弃继承权?
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出于对王室传统和荣誉的尊重,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护王室的声望和地位。
二是出于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他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国家服务和贡献。
三是出于对自己和家庭的利益,他们享受着王室成员的特权和福利,也希望给后代留下一个好的遗产。
当然,这些原因并不是绝对的,也有一些王室成员选择放弃或放低王位继承的身份,比如英国哈里王子和梅根夫妇就曾经宣布退出高级王室成员的角色,并远走美国。
还有些王室成员因为个人的原因,也会选择了放弃或放低王位继承的身份,比如英国国王的爱德华八世,他为了娶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辛普森夫人而退位;卡罗尔二世,他为了两个不同的女人而两次放弃了罗马尼亚王位继承权;菲利普亲王,他为了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而放弃了希腊和丹麦的王位继承权。
这些例子说明,西方王室成员是否放弃王位继承的身份,取决于他们对自己的幸福和自由的追求,以及对王室传统和责任的态度。有些人可能觉得王位继承带来的荣誉和特权不值得牺牲个人的爱情和理想,有些人可能觉得作为王室成员有义务为国家和民众服务。
当然,放弃王位继承权这并不是一件容易或普遍的事情。通常,他们还需要面对来自家庭、政府和民众的压力和反对。这也与各国王室继承制度有关,不同国家对于谁可以继承王位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英国实行原则上男性优先、长子优先、无性别歧视、无信仰限制等原则;而法国实行萨利克法,则规定只有男性可以继承王位。
这些恐怕就是排名靠后的王室,不愿放弃王位继承人身份的原因。
(完)
【2】、来自网友【诗安】的最佳回答:
这问题的范围太大,欧洲、中东、甚至亚洲都有王室,有的国家是绝对君主制,有的国家是君主立宪制,所以各国对于王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试着缩小范围以英国王室为例来解释。
英国的王位继承顺序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目前可能已经排到了 1000 多位,英国女王这一支已经排到了第 20 位。按照常理推断,不出意外的话,王位继承权一定是在女王这一支手里。排名太靠后的继承人根本不可能继承英国王位,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放弃王位继承权呢?
这有点想当然了。
按照英国的法律,王位继承人几乎没有权力放弃自己的继承资格——这权力在议会手里。王室成员,包括女王在内,不能决定谁是继承人谁不是,如果议会不通过相关法律,没有人可以放弃自己的王位继承权。
▲英国女王和凯特王妃出席公务▼
以历史上著名的“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八世为例,他爱上了离过婚的美国社交名媛辛普森夫人,如果娶她为妻就与英国教会的规定背道而驰——在当时那个时代,一国之君不能娶信奉天主教或离过婚的女人为妻。
爱德华八世为了娶辛普森夫人,作出了退位的决定。不过,王位继承资格虽然是他与生俱来的,但也不是他想退位就能退位,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只有在议会通过了退位法案之后,爱德华八世才能退位”。1936 年,议会通过法案,爱德华八世退位成为温莎公爵,他的弟弟约克公爵乔治六世(女王的父亲)登基成为英国国王。
▲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
接下来又过了二十年,女王的妹妹玛格丽特公主爱上了离过婚的彼得汤森,引发了宪法危机。和她的伯父爱德华八世一样,在王室地位和情人之间作出选择——如果和彼得汤森结婚,马上失去王位继承资格。
到最后,玛格丽特公主还是决定离开汤森,理由是意识到自己对于英联邦的责任,其实更大可能性是不愿意放弃王位继承权和王室津贴——毕竟,人没有钱,没有地位,相当于什么都没有。
▲女王的妹妹玛格丽特公主▼
又过了几十年,安妮长公主的儿子彼得·菲利普斯爱上了一个信天主教的女人奥特姆·凯莉。按照 1701 年的《王位继承法》,如果彼得娶她就得放弃王位继承资格(他当时排第 11 位),想娶她同时保住继承权只有一条路——奥特姆改信新教。
最后的结局是奥特姆为了爱情放弃了天主教信仰,转而接受了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洗礼(梅根嫁给哈里王子之前也接受了圣公会的洗礼)。
▲彼得·菲利普斯和妻子奥特姆▼
总之,对于王室成员来说,王位继承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要放弃必须得到议会批准。按照英国这架势,1000 多位继承人有一半人放弃资格,议会都得忙得不可开交了,哪儿还能干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