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六七十年代生产队时期,挖泥修水库发生人命损伤后,都有哪些赔偿?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吴刚桂花酒】的最佳回答:
六十年代我十六岁参加了萍乡市明月湖修建工程,那时没有机械作业,完全靠人力修建,一天深夜,工地发生塌方,上夜班的一位民工被埋土方中,指挥部要求全体民工去营救,因为没有机械,营救人员仅凭双手搬运士方石块,最后被埋人员被抢救出来巳无生命气息了,最后听说死者是一个四类份子(今天的年轻人是不知四类份子是何意)在当时,死一个四类份子比死一条狗还不如,还别说有什么补偿。
【2】来自网友【鲁南打鬼人】的最佳回答:
你说的很平常事。1959 年,枣庄市动用 50 万民工挖周村水库,死的人是没有补尝的。因为这事很复杂。工伤事故死的,病死的饿死的分不清。因为有人见到肉包子,憨吃楞吃,撑死了,只能偷埋了事。如果有抚恤,仅是生产队发一口袋瓜干玉米,那就不错了!
【3】来自网友【星光 84295】的最佳回答:
我们这里为水库开凿引水山洞,二位知青从事放炮作业不幸被炸死,据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悲伤的家属自行领回尸体安葬。
【4】来自网友【老夫常谈】的最佳回答:
能有啥赔偿?出点有限的安埋费用就行就了事了。
【5】来自网友【云汉 20】的最佳回答:
都是乱命一条,不值钱,运气好树典型的话会成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