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民事诉讼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行全世界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明扬 51】的最佳回答:
“谁主张谁举证”,有着它的合理性,都不是同行全世界的,甚至连中国基层法院执行起来也非常的“灵活”。某些涉及科技、专业领域的纠纷就不适用,而是反之。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对“碰瓷”者的诉讼上,法官从来不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恰恰相反,反倒让被碰瓷者“自证清白”。
你看这么多碰瓷案的审理,有一位法官问起诉者:“你说他撞的你,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这样审理的吗?
【2】来自网友【北凤山人】的最佳回答:
某些案件为保护弱势一方,需"举证责任倒置",如环境污染丶医疗事故等。
【3】来自网友【独一无二的 666 哦】的最佳回答:
不作为,就需要谁主张谁举证,劳资啥事不干,你要干证据拿来,劳资才没空去找证据
【4】来自网友【天平原理】的最佳回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然也有举证责任倒置的,如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等提起的诉讼,这些原则,世界各国都大同小异。世界上大陆法系,如德国与我们就差不多,德国的《公司法》与我们基本一致。他们的法官或律师,可以用他们的《公司法》对中国讲课。我看过美国法官和律师在中国模拟开庭,审理二个涉及《合同法》的诉讼,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5】来自网友【环宇公司牛栏墩总协理】的最佳回答:
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一方很难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因为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这样的材料一般在公司手里,公司不主动提供,劳动者几乎没有合法的手段能拿到,所以,劳资纠纷中,公司必须自证清白,不适合“谁主张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