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男子“按摩”后被索赔 2 万元,女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伍佰 8C1K】的最佳回答:
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无论要多少钱,那么都不属于敲诈勒索。因为过高的或者事实不清的索赔要求,法院不会判的。
如果是私下,利用你们对害怕承担责任的恐惧心理,来借机提出不切实际的赔偿金额。那么是有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的。这个赔偿金额一定是要远超正常法律途径可以认可的赔偿金额,才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因为如果正常法律途径可以要到的赔偿,那么就说明不需要利用你们的某种恐惧心理,就可以正常要到。那么显然就不存在敲诈勒索了。
另外还要看对方要挟的理由,也就是如何利用了你们的恐惧心理。这个恐惧心理的利用是否能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比如你说监控已经确定这个伤害不存在。那么对方单纯是说你孩子踢伤了我,所以我要几十万,这就可能不成立敲诈勒索了。因为对方提出的事由已经不能达到威胁的目的,也不会对你们产生恐惧心理,更不可能利用了。但如果对方说的比如是你不赔钱,我天天砸你们家门,这样的威胁就仍然可能对你产生恐惧心理,你也可能因为这个恐惧心理而给本不需要给的钱。这就可以成立敲诈勒索。
【2】、来自网友【珠江的过客】的最佳回答:
这是发生在衡阳市的一个真实案例。
女子为衡阳市某足疗店的技师,4 月与男子相识,后加微信联系频繁。4 月 30 日,男子出钱给女子让某帮送早餐至住宿的宾馆,并支付 100 元作为女子来玩的一个钟,在房间里男子趁机摸了女子的胸部。
到了 5 月 9 日,男子与女子约定第二天早上送早餐到住宿的宾馆,并支付了 200 元钱。第二天女子送早餐来后,男子以要抱着女子才能睡为借口,将女子抱到床上,不顾其反对,强行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但因用力过大,致使女子下体裂伤,活动性出血。
案发后,女子拨打 110 报警,并要求赔偿两万余元人民币。男子怀疑女子不是处女而受到她的敲诈,便将女子带到派出所,由此案发,男子家人作出赔偿取得女子谅解后,最终男子以强奸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总算没进监狱改造。
本案中,女子是因为自己遭受男子的强奸并导致自己受伤而提出的索赔,旦金额在主张的赔偿范围内,应当认定为合理的诉求,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与是不是处女无关,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