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民事诉讼,证人不出庭作证,写证明材料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乞丐天后】的最佳回答:
法律一贯运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既然证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对于法官而言即便收到的证人证言可信度并不会很高,如果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所获得的证言不得认定为案件的事实的根据,也就是简单来说真正被采纳的效力大大降低。
如果确实有困难的,行动不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对于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证人证言也是决定诉讼与其案件的走向之一,若证人无法出庭那么律师所附带的材料都会容易受到质疑,对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关键性都会受到质疑。
【2】、来自网友【叶律师】的最佳回答:
证人不出庭,只提供书面说明,这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当然,这个前提一般是对方当事人对这个证据有异议。如果对方对于证人书面证明材料内容没有意见,那一般也就没问题,证人也可以不用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证人当庭接收律师和法官询问,以及不出庭提交书面证词差异确实相当之大。客观说,很多书面证词甚至是举证一方书写打印,证人签字。所以书面证词必然是有利于举证人一方。我们也看见有的证人到庭之后,接受询问讲着讲着就不太一样。所以我们原则上还是要求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询问,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至于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情况或正当理由,按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另外,我们现在科技比较发达,特别是疫情发生后,视频开庭也相对常见。所以证人也可以申请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方式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