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最后法院没判刑,能申请国家赔偿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唐先明 75443043】的最佳回答:
依我之见一一
法院判决你亲戚”三千元罚款”而没有判处入监,提问人误认为没有判刑实际上是提问人的误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而实际上是法院对该公诉的刑事案件所作的有罪判决,这三千元对你亲戚的判罚在法律上叫的标准称呼叫构成犯罪后判处的″罚金刑⺀,而不是叫什么罚款,并且依法是不能提出国家赔偿的。
为什么说该案的判决是有罪刑事判决呢?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盗窃、销赃、洗钱等(掩饰隐瞒犯罪)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二,那么,什么是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合议认为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犯罪,就依法必须作出有罪判决的定性,并施以刑罚。
三,为什么说这″三千元罚款”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罚金刑”呢?
因为,我国現行《刑法》在总则刑种中规定: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如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如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而本案例提问者所述的法院最终判处其亲戚缴纳″三千元罚款”,实际上是法院认定其亲戚的行为己构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依法作出的”单处罚金三千元”而无需收监执行的有罪判决。
四,如上所述,构成犯罪的仅仅没有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而″单处罚金刑”怎么可能提起国家赔偿呢?
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国家职务过程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冤假错案,给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声誉造成损害的,才能由国家对因错案的受害公民作出赔偿。就本案而言,你亲戚主观明知法律禁|止而为了弁利仍然去实施法律禁止的收购行为,轻者由公安机关行政罚款、行政拘役,重者者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刑事起诉、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既可能有罪判决,也可能作无罪判决)。而本案例就属于后一种”重者”的情形。
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只要主观明知,无论违反的行政法规,还是触犯的刑事法律,国家都不予赔偿,并且国家还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行政罚款⺀,或者处以刑事”罚金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鉴谅。
【2】、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不能国家赔偿
你说两人偷东西,一个负责偷,一个负责卖,叫销赃。
二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这二人是成年人,也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明知盗窃数额较大就是犯罪,还分工明确进行偷。
你亲戚是做废钢铁生意的,这两人偷的东西如果不是钢铁,不会卖给你亲戚。
做废品收购生意的,列入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警察不仅对废品经营者经常教育,而且会经常到废品收购站检查。
你的亲戚对哪些钢铁是允许收购的,哪些钢铁是不允许收购的,心里很清楚。
明知是赃物还要冒着风险收下,这是利欲熏心存在侥幸心理。心想“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哪能不吃呢”。
你别说那人指认你亲戚收购了赃物,警察一查就知道在哪销赃。
你一会说涉案十几万元,一会又说只给你亲戚几百块钱。你亲戚儍呀?
你亲戚被刑事拘留,为什么被刑拘?
因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利益而予之…收购…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你说法院以证据不足把你亲戚放了,判决书上只写罚款 3000 元。
首先我纠正你,法院判决书写的不可能是罚款。法院判决是罚金,不是罚款。
罚款与罚金的区别:罚款只针对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比如卖淫嫖娼,公安机关对其拘留,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物价的进行罚款。
而罚金只适用于犯罪行为。罚金是附加刑,依据《刑法》的具体条款,并处或单处罚金。
你说法院因证据不足把你亲戚放了。
这话错了。证据不足怎会处“罚金”?
实际上法院判决对你亲戚没处主刑。
没有主刑,当然要放了。
主刑是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对你亲戚只判处附加刑:罚金。
附加刑也是刑。《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三十四条,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你亲戚被判罚金,也是刑罚。不要以为判处几年有期徒刑,入监狱才是刑。
你又问,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最后法院没判刑,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上面我已说了,罚金也是刑罚。处刑罚不是冤假错案,你亲戚不是被错误羁押,因此不存在国家赔偿问题。
你亲戚按照判决书上的义务,把罚金 3000 元痛痛快快的缴上,别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