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自己无意间思考总结出一个规律,然后发现是已经被发现的规律,这是一种什么体验?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海中岩 hahaha】的最佳回答:
这很正常,这也是中国现在绝大多数论文都是垃圾的主要原因。人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特别是近三百年发科学发展,已经发现了大部分规律,以后的科学家都不可能再独立研究出前人没有的科学成果了,无论你研究什么,前人都已经研究过了,前人没研究出来的,你一个人想研究出来也不可能。只有形成强大的团队才可能研究出前人没有的成果。爱因斯坦 20 多岁就能研究出相对论,那是因为那时没有人研究出来,空白很多,现在已经没有空白了,所有你能想到的前边几百年里都被人想过了。现在晋升职称要论文,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都要写毕业论文,为了防止抄袭,还搞了个查重网站,专业自动查重,要和前人的文章重复律达到多少就判抄袭。可你写什么能和前人不一样呢?只能是错的啊,正确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只有错误的才不一样。举个例子吧,如果一个学法律的写篇论文,和前人的全都不一样,你敢相信吗?一个搞历史的写一篇和前人都不重的论文,怕只能是写伪史论了,编出一个新的朝代了,再编些新的皇帝名来,再编点故事,保证和前人的不重,那是小说不是论文。要保证真实,肯定和前人一样啊。
【2】、来自网友【清林剑客】的最佳回答:
我肯定有发言权。
高中的时候。
有一天,我在做一道数学题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数学现象。
那就是,2 的 3 次方加上 3 的 3 次方,结果是 5 的倍数。而 5 呢,我发现,这不就是 2 和 3 的和吗?
说的再清楚一点,2 的 3 次方等于 8,3 的 3 次方等于 27,8+27=35,35 是 5 的整数倍。
这个很有意思啊,一下子激起了我的继续探索的兴趣。
接下来,我试了其他的一些数字,比如 3 的 3 次方加上 4 的 3 次方,结果是 91,是 7 的倍数。4 的 3 次加上 5 的 3 次等于 189,是 9 的倍数。3 的 3 次加上 5 的 3 次是 152,除以 8 以后是 19,又是 3 加 5 结果的整数倍。
我用不同的数字算了整整一天,无一例外,全部符合我猜想的这个规律。
甚至,我后来发现,加法中存在的规律,在减法中也适用。比如 5 的 3 次方,减去 3 的 3 次方(125-27=98),结果就是 2 的倍数。5 的 3 次方减 2 的 3 次方(125-8=117),好巧不巧的,这个结果又是 5 减 2 的结果 3 的倍数。
一刹时,我觉得我可太厉害了 。
我的脑海里,忽然想起了牛顿,爱因斯坦,陈景润,哥赫巴德等等一系列世界上伟大的科学家,数学家等等。他们很多人不都是在一个偶然的条件下,获得了一个灵感,发现了一个伟大的公式或定理吗?那我现在这个发现难道不也是一个伟大的定理吗?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了!
我觉得我打开了数学新世界的大门,中国未来的数学大家将在我们这个不起眼的高中诞生,那就是我!
我脑海中还想象着我这个平时成绩中等的学生,凭着这一点天赐灵光,一跃而成为数学大牛,然后凭此被某个知名高校特招。
我脑海中甚至还想象出了老师们一脸兴奋的拍着掌,簇拥在我的周围,兴奋的向其他人介绍,这是我的学生。而我的同学们呢,则一脸酸意的看着我,甚是不忿,同时也甚是无奈。我还想象到了去很多地方领奖,什么数学奖,什么发现奖等等。
当然了,很快我又被现实拉了回来,因为我的发现还很不完美。我只是发现了 2 的 3 次方加上 3 的 3 次方,结果 35,是 5 的 7 倍。5 是 2 加 3 得到的结果,那么 7 呢?7 又是怎么得来了?
我想,做为一个严谨的数学家来说,你光是发现了这一半的规律,根本是不够的,这个向社会发表出来,是没什么光荣的,人家会问你,这个 7 与 2 和 3 有什么关系?你回答不上来,还是很尴尬。我得把 7 与 2 和 3 的关系也得找出来,这才是科学严谨的作法。这样我发现的规律才是一 个完整的规律。
那一晚上,我没睡好啊,脑子中一直在琢磨着倍数的规律,可惜没啥头绪。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就去了班里,投入到紧张的计算和找规律当中。我要通过不停的运算,发现这个规律。
但是可惜的是,一上午过去了,我却没有找到更好的规律。
2 的 3 次方加上 3 的 3 次方,结果是 5 乘以 7,7 与 2 和 3 有什么联系呢?
3 的 3 次方加上 4 的 3 次方,结果是 7 乘以 13,同理 13 与 3 和 4 有什么联系呢?
难道是 3 乘 4 加 1?
这么一想,2,3 与 7 好象也满足这一规律啊。
再往下,比如 4 的 3 次加上 5 的 3 次等于 189,189 等于 9 乘以 21,也满足。
5 和 6,代到式子里一算,满足,6 和 7,满足。
你看,这不就发现规律了吗!
不对,等一下。
我刚有了一点希望之火,紧接着又感觉一瓢凉水浇到了头上,因为我发现,再往后算,好象就不是这样了。
比如 3 的 3 次加上 5 的 3 次是 152,除以 8 以后是 19,这个 19 可就不满足这个规律了,那个规律好象只存在于相领的 2 个数之间。
那么,适用到所有的数之间,是个什么样的规律呢?
我想我得多算。我得通过大量的数字,找出这个规律来。我相信我能成!
我既然能找出相领数的规律,那我一定也能找出不相领数的规律来。我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给我一点时间,我多算算,一定能找到。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三天,我继续投入到计算当中。
这天下午,我的同桌终于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三天来,我不停的在计算,但是却没有看课本,也没有看试卷。那在算什么呢?
好奇心驱使下,他问我在干吗?
我一想吧,反正自己算了二天,也没啥结果。如果把我这个同桌拉进来,加上我这个同桌的帮助,我俩一块把这个规律找出来,那不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吗?我不介意伟大的发现和别人共享。一刹间,我改变了独自领奖的幻想,变成了和他一起分享这一美妙时刻的场景。
我于是和他说了我的发现。我告诉他两个数的三次方之和,和这两个数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是它们两个数的和的倍数。我拿演算纸给他看,逐个让他看我的演算成果。我兴奋的讲了 5 分钟,他也没插上话。
后来我一脸期待的和他说,我现只是发现了一半的规律,我正在计算后面的规律,我希望你和我一起算。如果咱俩算出来,那一定是一个伟大的数学发现。到时候,有奖兄弟一起拿,你看怎么样?
我本来以为,我真诚的召唤,一定会打动他,他一定会兴奋的和我说,谢谢兄弟,然后和我一起进行计算的。
谁知,他直接来了一句:你这算啥数学规律啊。还你发现的?你可真敢说!
我直接不服了?为啥不算规律?
他看着我愤怒的表情。淡淡的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公式。
a³+b³=(a+b)(a²-ab+b²)
a³-b³=(a-b)(a²+ab+b²)
然后和我说,这是咱们上周数学课上刚讲的内容,在书上的第 XX 页,不会忘记了吧?
当我看到这个公式的时候,我的表情估计就是微信里的第 4 个表情包。尴尬中带着震惊。
我说呢,我为啥忽然计算 2 的 3 次方加上 3 的 3 次方这样的题。我说呢,我这两天在演算中,虽然没找到规律,但我却一直在冥冥中相信有规律。
合着是这么一个规律啊!
后来,郁闷了很久。至少半个月内都不想做数学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