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从事业单位到国企,2014 年前的 20 年工龄能认同为视同缴费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刘正民】的最佳回答:
从事业单位到国企,2014 年前的 20 年工龄能认同为视同缴费吗?
我认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条件下,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国企工作的凤毛麟角,极其罕见,由于此种流动不合时宜,还有明显的利益损失相伴发生。因此,没有人傻到冒然去如此“逆向”流动到企业单位工作的。
很显然,因特殊原因,比如进行体制与管理机制的改革,将部分机关与事业功能转变为企业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原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转隶属于企业体制机制在所难免,势在必行。因此,对于所涉及职工的社保权益及其关系过渡,则是一个纯粹的政策性问题。也就是说,在此种特定条件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与实施,那是不可避免的,是自然而然的。
总之,从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为国企单位,在此转换过渡过程中,国家是会兼顾并妥善处置职工在转隶过程中的利益链接的。也就是说,在 2014 年机关事业并轨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是会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不让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转制为企业体制而受到任何的损失与伤害,这是毫无疑义的。至于具体问题如何恰当处置,那就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即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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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暖心财经说】的最佳回答:
可以的。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指的是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原本依据国家的退休制度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限。
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我们最初的养老制度。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我们还有体制内的养老保障。1991 年国家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 年 10 月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此之前的养老待遇都是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的。具体比例是根据工龄确定的计发比例。一般是连续工龄满 20 年不满 30 年发放 80%,工龄满 30 年不满 35 年发放 85%,工龄满 35 年以上发放 90%。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养老待遇的基本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由于原先的退休制度是个人无需缴费的,全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退休费用。而且职工工作调转,必须要经过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因此,能够办理退休的前提是连续工龄满 10 年以上。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一般都是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的年限。比如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原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需要安置工作的军人的军龄,知青上山下乡的时间等等。如果因为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之前的连续工龄被清零的话,有关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没有了。
如果是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国企,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可以认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养老金使用的计算公式要用企业的计算公式,相对来说并不一定吃亏。
因为对于国企职工,尤其是有 20 多年经验的老职工,其工资待遇一直很高,一般缴费基数也不会低了。如果说调入国企以后,一直按照 200%基数缴费,这样平均缴费指数就是 2。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平均视同缴费指数也就是 1.6~1.7 左右。
不过,一些地方对于视同缴费年限都是按照 1 计算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调入国企,就会面临着养老金的损失。一般来说,如果是组织任命的话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