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结果会怎样?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三宝乔】的最佳回答: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结果会怎样?这是一个涉及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问题,为你做一个简单的回答:
-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同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及时足额划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用人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劳动者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和公积金的诉求。
- 第三,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也就是说,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补缴事宜的主要职能部门是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因此,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提起仲裁或诉讼可能不是最有效的途径。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举报,要求他们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缴。投诉或举报时,员工应提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其存续期间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如果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作出不当决定的,员工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以参考《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果你有更详细的情况或者更具体的问题,建议你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2】、来自网友【打听生活】的最佳回答:
您好,这个提问有点不太对,具体我来为您回答。
首先,如果只是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况。
一、如果是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肯定不是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因为劳动仲裁是不会受理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案件的。
二、对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诉求,我们必须得对应的去社保管理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然后对应部门会发函给公司,要求进行补缴。
三、这种情况,结果就是公司为你补缴社保、公积金,但个人的部分得由你承担。
其次,如果想以此为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员工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为由
,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对应的社保和公积金。
二、员工需要先发函给公司,通知公司这一事实,在公司签收后,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不过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要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等。
三、社保补缴、公积金补缴等也要同时向对应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补缴。
四、这种情况最好的结果就是社保、公积金补缴,然后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不过过程会比较漫长,得最好相应的准备!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3】、来自网友【向往自由的杜拉拉】的最佳回答:
结果很严重。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应该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的,员工提起仲裁或诉讼,公司必须为其补缴。
即使仲裁不受理,仲裁也会告诉员工到社保、公积金部门举报投诉,给员工指明维权路线,仲裁现场有维权公益律师,仲裁人员也会告诉员工去咨询律师,律师会告诉员工详细的维权路径,最终企业还是得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社保和公积金部门发现企业有违法现象,你单位就会被列为重点审核对象,每年社保和公积金部门都会抽取一部分企业来稽查合法与否,之所以这么多年你觉得不给员工缴纳也没什么事,是因为没有查到你单位,如果查到了就不是一个员工补缴的问题,是整个企业要整改,到时候滞纳金会是一个很大数字,而且进入黑名单了,隔三差五就会来查一次。所以,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员工合理的要求要尽量满足,走仲裁和诉讼单位费时费力,结果也不会太好。
现在社会信息发达,员工通过各种途径都能维权,而且仲裁是偏向劳动者,如果发现这种企业违法事件,一定会帮助劳动者。
【4】、来自网友【周晨律师】的最佳回答:
员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结果就四个字“徒劳无功”。
解读
一、补缴社保、公积金的管辖机构并非仲裁委或法院,而是当地社保稽核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因为公司没有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而没给员工交社保和公积金,就要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公司开户,再到社保稽核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补缴;
二、现在,很多地方的仲裁委为了减少无效诉求,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仲裁委的立案人员不仅要对立案材料的格式、数量等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对你申请的诉求是不是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进行事实审查,所以:
- 如果员工的诉求,只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那么很大概率,会因为诉求不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根本立不上案;
- 如果员工的诉求,除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还有其他诉求,那么,仲裁委的立案人员很可能会让你删掉补缴社保、公积金的诉求,再立案;
- 如果因为仲裁委的立案人员只进行了仲裁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而侥幸立上了案,仲裁员也会在案件审理后,驳回关于补缴社保和公积金的诉求。
三、如果你想直接到法院起诉,无论你只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还是包含了其他诉求,法院都不可能受理,因为,你的诉求即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也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
所以,主张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权益,一定要去管辖机构现场申请,避免浪费时间,徒劳而返。
【5】、来自网友【黄泥田杂谈】的最佳回答:
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自己去争取。
如下是官方的正式回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 0320120810260610401 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最早能追缴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62 号)发布之月。如您需申诉个人权益,须提供能反映您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明及有效工资情况凭证,才符合立案条件。希望职工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包括劳动仲裁书)、有效工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单位格式的连续性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涉及工资认定事项的劳动仲裁书、有每月工资明细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并且需由职工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住房公积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因案件涉及单位与职工双方权益,双方配合情况将影响到案件具体处理所需时间,如您已按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您需提前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时间和办理地点,预约取号方式:注册“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取号办事–在线预约—选择办事大厅—选择业务种类、注:原公积金中心本部追缴咨询类业务请选择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公积金咨询业务”。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办事大厅时,须出示粤康码、莞 e 申报个人通行码、相关预约凭证及身份信息方可进入。感谢您对 12345 热线的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结果会怎样?】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