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法院怎么判?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离婚律师王幼柏律师】的最佳回答:
第一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对他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如果他还是百般阻扰,那么实行第二步,告他!到了法庭,你只需要问他两句话:“你能保证我的探视权吗?”他肯定回到“能”;然后再问他,“如果今后不让看孩子,我要求变更抚养权,你是否同意”,他也只能回答同意。
注意了,这些对话都会被记录到庭审笔录里,作为你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一般到了这一步,对方都会怕丢了抚养权不敢不让你看孩子。
遇到个别油盐不进的,直接第三步,要求变更抚养权。有了上面的庭审记录,还有自己平时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的录音,以及看孩子时被阻挠的视频等,带着这些证据去争取,成功的概率会高很多。
孩子健康需要父母双方共同陪伴,切不可因一己之私,影响孩子成长。
【2】、来自网友【糖者一生忙忙碌碌】的最佳回答:
我有个朋友他已经离婚了,然后小孩的抚养权是判给前夫,女方一个月可以 看望三次小孩了。可后来呢,前夫那边,根本就不给看,大家觉得对小孩的长大各方面会有影响吗?
【3】、来自网友【楼月中】的最佳回答:
离婚不让探望孩子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4】、来自网友【黄昏独倚朱栏】的最佳回答:
都是婚姻的苦命人
【5】、来自网友【曾经沧海 7934122】的最佳回答:
不给探望就应该判定不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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