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高强中国】的最佳回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搞清楚种子有杂交作物种子和常规作物种子的区别。杂交种子种植一季后收获的籽粒是不能再留种种植的,这一点每个种地的农民心里都非常明白。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
常规作物种子则不同,种子种植后,后代如果不混杂退化,是可以再留种种植的。如小麦、大豆等。但这牵扯到一个品种权的问题。一般科研单位培育出一个新品种,是十分不容易的,往往要经过 8-9 年,甚至要花费十几年的心血。所以为了保护育种单位的合法权益,新品种一般都会申请品种权保护的。
农民种植的常规作物品种如果还处于新品种保护期(品种保护期 15 年)。新修订的种子法规定:农民可以留种自用,但不充许以商业为目地的出售或串换。也就是说你自用可以,但如果让别人也用就违法了。
也有的人说我家里有 10 亩地,我又承包了别人 20 亩地。我留种 30 亩地算违法吗?按新的种子法来说也是违法的。因为你只能留 10 亩地的种子。
有些农民可能不太理解,自己生产粮食想留则留,想卖则卖。为什么就会犯法了呢?其实这关系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范畴。这也是国家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而做出的努力,是中国法制进步的一种体现。2022 年,我国出现了首例农民因自留种而被品种权单位告上法庭赔偿 10 万元的案例。此事件震撼了整个种业界,说明了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正越来越严厉并趋于成熟和完善。
当然了,民不告官不究。农民自留种只要别太过分。在不影响品种权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品种权单位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多大利益纠葛谁也不想多惹事,你说呢?
【2】、来自网友【庆双三农分享】的最佳回答:
我国自主研发的种子允不允许农民留种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说直白点,就是应该明白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科研单位研究的农作物种子跟科研单位研究的工业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全一样!
比如说,某个科研单位研究了一种新的设备,申请了国家专利之后,就会受到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有人侵权生产了这种设备,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新的农作物种子,虽然也申请了国家专利,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其结果跟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那种设备命运就不一样。
比如说,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杂交水稻品种,种子投放市场后,农民购买回去种植。到稻谷成熟收获晒干后,虽然可以继续作为种子再栽培,然而,哪个农民敢用二代种来栽培呢?由于杂交水稻的种子只能栽培一次,如果用收获后的稻谷作种子,也就是用二代种作种子,所栽培出来的水稻,不但稻秆高低不齐,抽穗、扬花以及成熟期都不一致,而且产量也很低,还不能一次性收割。因此,即使科研单位允许农民将收获后的稻谷留作种子,又有哪个农民愿意留呢?如果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种子是常规稻,尽管科研单位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还是要留种再继续栽培,科研单位管得着吗?谁能管得着?还有就是杂交玉米种子,其结果跟杂交水稻种子是相同的。而常规玉米种子,其结果跟常规水稻种子是一样的。
再比如,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小麦新品种,无论科研单位允不允许留种,只要农民买回去种了之后觉得种子好,就自然而然的要留种。因为小麦种子的遗传性状稳定,所以可以连年留种继续栽培。在这种情况下,科研单位管得了吗?怎么去管?谁去管?
实际上,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农作物新品种,只要能留种继续种植的,不管科研单位允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都是要留种的。而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农作物新品种如果不能留种继续种植的,即使科研单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也不会留种的。——这就是现实!如果某个企业或者大老板,想把科研单位研究出来能够留种连年种植的某个农作物新品种收获后,将种子再批量卖给别人,只要科研单位追究,肯定是要受到制裁的!
【3】、来自网友【洒脱远山 N8】的最佳回答:
我村谁都不留,
每年村干部通知买什么种子。种什么都通知。说留做种子不起作用。
【4】、来自网友【手机 82866135885 现实】的最佳回答:
现在种国家研发的种子,是不能留种子的,如果私自留下了,种上以后是要减产量的,小苗长势肥壮,果实退化严重,会造成减产量很明显。
都是农民种过第二次经验。
【5】、来自网友【有趣的风声 p2】的最佳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要看什么品种,例如如果水稻品种要分杂交品种和常规品种,杂交水稻是不能留种,而常规品种也要经过选育,优胜劣态后才能留种,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看品种的品质产量抗病抗风等一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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