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能不能合并成 "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搞怪小火 8】的最佳回答:
不能。农商银行是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是由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成的,跟现在的中国农业银行没有关系。此外商业银行是对从事储蓄、结算、贷款等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统称,没有叫中国商业银行的独立法人。
【2】、来自网友【董希淼】的最佳回答:
将全国的农村商业银行合并成一家“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这样的想法没有必要,也没有实现的可能。
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信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监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我国共有农村商业银行 1478 家、农村信用社 722 家、农村合作银行 28 家。也就是说,全国农信法人机构合计达 2228 家,占全国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的 48.36%。
从资产规模看,全国农信机构资产总额 35.51 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 12.24%。如果将全国农信机构合并成为一家法人银行,那么它的规模超过中国工商银行,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但是,这不符合农信机构改革发展的原则和方向,因此完全没有现实可能性。
2019 年 2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并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2019 年 11 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提出了关于农信机构改革最新思路,强调: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完善公司治理,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合格股东;加强股东和关联方行为监管;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及时化解存量风险;深化省联社改革,提升服务水平。这其中,“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放在了最前面。由此可见,县级农信机构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是金融改革要坚持和努力的方向。不要说全国合并不可能,现在在全省范围内合并农信机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了。
当然,坚持县域法人地位是总体原则,但对此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应该说,通过合并重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农信机构抗风险能力。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农信机构进行合并重组,是必要和恰当的。2019 年 12 月,监管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
所以,为提升农信机构规模效应和抗风险能力,对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小的农信机构,应支持它们适当进行重组合并,组建一些市级农商行。近年来,四川、广东等省份积极探索农信机构重组合并,总体效果比较好。应该说,这与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原则并不矛盾,从根本上看也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3】、来自网友【提前退休去旅行】的最佳回答:
这个想法脑洞有点大,但也不算离奇。
其实,合并最主要的的障碍在于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农商行的股东,通常是县级以下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国企或民企,甚至还有个人。这种股权结构下,根本不可能进行合并。
第二,很多农村商业银行因为历史的原因包袱巨大,资产质量差异很大,不同地区之间信贷文化差异也比较大,如果简单合并的话会有很多利益的纠葛,很难把各方的利益协调一致。
第三,从金融安全来看,也需要农村商业银行的各自存在。现在国内银行业的情况,是大银行多而小银行少,大银行同质化严重。而定位于服务小微的银行少之又少,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其中的主力军,是必须要有的存在。否则都是大银行,不利于服务地方经济。
因此,合并全国农商银行即不可行也无必要,强行整个出一个巨无霸出来,只会弊大于利。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4】、来自网友【四川达州人】的最佳回答:
当然不可能。
农商银行的前世今生。
解放初期,农村地区就逐步开始建立农村信用社,是以最基本的乡镇为单位,辖内农民、机构、企业等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
请注意:就是说,一个某某乡农村信用社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
计划经济时期,这当然不存在问题。很长时间之内,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一起)都是委托人民银行代管(人民银行本身经营普通存贷款),存在于农村的基层代理机构。
改革开放后,1979 年人民银行分立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1984 年又成立工商银行,人民银行将手中的普通工商业存贷款等经营性业务全部剥离了出去,成为完全管理兴致的中央银行。农村信用社也就划归给各级农业银行代管。
1984 年成立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联合社,但这仅仅只是联合清算平台,因为前面说了,农村信用社是以乡镇为单位组建的独立法人:
1995 年开始,农业银行不愿意再管庞大而且落后的农村信用社,农信社就转为各人民银行监督,各级政府管理的农村金融企业。
这很危险。
因为农村信用社几乎从没有清理过历年不良贷款,也几乎没有足够的资本金去消化,人员老化,各乡镇基础薄弱,管理模式差,随时可能出现破产倒闭的风险。
所以,2000 年开始,逐步合并建立起县级联合社,市级联合社,2009 年后,又股改上市成为一个个的地方农村商业银行。
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为何不能建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不包括四个直辖市),甚至全国性农商银行?
呵呵。
1、省内经济发展差距大,地域过大,管理成本太高。
2、新建省级农商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就涉及到股份、税金、人员纠纷,建省级行当然是以本省政治经济中心的省会为主,省会只想要权力和税金,不会管边缘地方死活。则其他市的股东们当然不干。
3、现有的省联社,全国联社,仅仅只是清算平台,不是经营性的法人企业。
4、省农商行都无法建立,就别说全国。重要的是,市县农商银行与联社还承担了一些支持地方建设的责任,如果建省级甚全国性农商银行,就是垂直管理体系,地方上再想让农商银行农信社支持自己的企业(包括市县城商行城信社),那就很难了。
【5】、来自网友【匀枫财经论道】的最佳回答:
如果真的想合,那么一定可以合并成功,但是合并这些农商银行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合并的过程要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从这方面看完全是不划算的,同时也与我国金融业开放和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宗旨是格格不入的。
1.我国存在着近 2000 家农商银行,而且每一家都是独立法人结构。有着不同的股东和不同的发展背景。农商银行是个非常奇怪的二元制管理架构,一方面需要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另一方面还要接受上级农商行的管理,但是上级农商行又不是下级农商行的控股股东。我们想想将这些农商行合并,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啊。现在不少地方有省级农商行,但是也没有.将各市和各县的农商行和农信社全部股东合并,仅仅是一个参股和管理的作用。
2.各省各地农商行的经营状况完全不一样,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有些农商行经济效益非常好,也非常赚钱。但是有些农商行经营效益非常差,而且坏账比例极其高,基本上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那行合并在一起,那不是又变成了新的大锅饭,好的被拉低,坏的被隐藏。
3.我们现在的金融开放,就是要充分让银行互相进行市场竞争,而不是形成相对的垄断和地域划分。所以国家在这近 20 年,才不断的将各个银行进行股份化改制,形成复合多种所有制形式。而且又批准成立了多家银行,包括新形式的互联网银行、村镇银行以及新的外资银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才能迎来发展的新格局,一家独大绝不是一个好的市场竞争模式。
4.过去农商银行主要是提供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但是现在看来,很多农商银行更加热衷于进城和搞互联网建设。所以未来农商银行的工作重点并不是越搞越大,而是要返回农村,深入为农村地区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
再想想,合并的难度是非常之大,将上千家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这些股东利益全部调和一致,在新的一家银行中体现是多么难的事情啊,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可以说基本上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有银行的呆坏账和坏账如何认定和如何处理,这又变成了一件难事,不可能在专门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农信社的不良资产吧。
很多农商银行都是地方政府在其中占有比较多的股份,那么也要为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和支持。如果未来合并成一家银行,那么这些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呀,因为未来经济发展可能就得不到所谓金融的支持了。
总结一下,合并不一定是一件好事而且合并也无法完成,还是让大家各自竞争,在市场中接受考验,更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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